抹去自己身上那些箕山人的痕迹,他要脱胎换骨地成为都市人。都市人拥有的气味他也要拥有,都市人会玩儿的一切他也要会玩儿。
当他第一次在美发厅做了发型,换上西装打上领带,他发现他比许多都市人更都市。宽肩蜂腰,一米八二的身个儿,笔挺地往落地镜前一站,真是帅呆了也酷毙了。他学会了打保龄,学会了打沙狐,学会了唱卡拉OK,学会了跳舞。
偶然的一天晚上,他在一家舞厅的门前站着。那家舞厅的门票贵了一点儿,五十块钱一张,让他有些犹豫。忽然,他听到身后有人低声说,“喂,你愿意陪我进去吗?我可以给你买票。”
那嗓音清亮而尖细,听上去像个女孩。他回过头,看到了一个混浊而粗重的胖太太。裙子只有二十岁上下,皮肤的年岁却加了倍,还有加了倍的香水味儿。他只是稍稍迟疑了一下,便点了点头。
胖太太点了桌台,要了果盘和红酒。舞厅里灯光幽暗,偏于一隅的那个桌台也就暗得几乎只能看到轮廓。那幽暗让他庆幸,女人带给他的不良的视觉减弱了,剩下的只是一些感觉。伸出胳膊钩住女人的腰,手感是丰腴的,颤颤晃晃,仿佛那是一块硕大的果冻。踩着舞曲的拍点,他带着她走,感觉里是一种滞重和沉笨,就像小拖轮拽着一艘歪歪斜斜的大货船。
他恪尽着“陪”的本分,一曲又一曲地随那胖女人走下舞池。有那么一瞬间,他心里闪过了悔意,一张五十块钱的门票就买断了他在舞厅里的自由——那种如鸟儿一般四下翩飞,如风儿一般随意游走的自由啊!
可是,很快他就释然了。五十块钱,那对于他不是个小数目,那是十个盒饭,那是一百个包子!
一次五十,就算是打工吧,他自嘲地想,就算是在扛麻袋。
他坦然地扛着,他那份坦然让麻袋觉得很满意。果盘里的水果吃完了,桌上的红酒喝完了,终场的灯光亮起来之前,那女人说,“你愿意去吃夜宵吗?”
当然,当然,累了一晚上,他的肚子也饿了。
她带他去“粤海酒家”吃晚茶。那里的灯光是明亮的,两人相对而坐,他清清楚楚地看到那女人的脸上布满了那瓶红酒的颜色。面前的筷子动也没动,她就那么看着他吃。看着看着,她忽然开口说,“你愿不愿意陪我开个房?付你这个数行吗?”
那句话像个耳光一样打在他的脸上,他心里先是愤慨地想,哼,把我看成了什么人。片刻之后,他又释然了,走到这一步,往下再走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就算是多了个打工项目吧,就算是加了个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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