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我。说实在话,我这个人,无论走到哪里,我自认为我不会犯嫌。
有了一份相对稳定的收入后,我在外面租了个每月三百元的破房子,早晨出门一把锁,晚上回家一盏灯,过起了独往独来的日子。
休息日,我唯一的消遣还是去唱歌。有一天,我又去唱歌时,正好陈松在,唱完歌,陈说要请我去吃火锅,我想也没想就去了。这是我们第一次单独在一起,我知道他是个已经结过婚的人。老婆大他八岁,是个有过一次事实婚姻并且有女儿的女人。那次我们都喝了不少酒,在酒精的作用下,情感有些饥渴的我,轻易就让他哄上了床……
自从和他有过那种关系以后,他便对我百般呵护。每天都会给我打上好几个嘘寒问暖的电话。如果我身体有点不舒服,他就会丢下手中的活,陪我去医院。天突然下雨的时候,他知道我没带雨伞,就主动为我送雨伞……总之,他给我的最大感觉就是他有一般男人所不具备的细心与体贴。那时候,我总以为,这会儿,我总算找到了真爱了。
有一天,我们一番激情过后,他一反常态地唉声叹气起来,我觉得好生奇怪,就搂过他的脖子问他:你这是怎么了?他说他老婆是个地道的财迷,除了在乎他口袋里的钱以外,别的什么都不在乎,甚至就连他回不回家,她都无所谓。他还说,他每回家一次,就被老婆搜一回口袋。
后来不久,他干脆就像我一样,几乎光着身子退出了这一桩婚姻。从此,我们开始了正式的同居生活,成了没有履行法律契约的夫妻。
就像一场成人游戏,我们在一起一混就四年。这四年,虽然也有吵闹,但总算还没有动过手脚。可到了第五年,有一次,我们几个平时玩得比较好的女同事,约好一起去唱歌,在包间里,陈松趁我上卫生间的空档里,对我的女同事动起了手脚,弄得我那位女同事十分地难堪与不快。
有道是,兔子不吃窝边草,那一刻,我忍无可忍地甩了他一耳光。他到底是个男人,手猛地一挡,我不仅没打着他,反倒把他惹急得就像一头发怒的狮子,一边咆哮着,一边死命地朝我的小肚子上踢了一脚,当场就把我踢得脸色刷白地倒在地上……
我怎么也想不到,一个曾经被我认为那么爱我,那么会体贴关心我的男人,竟然对自己的女人下了那么狠的手脚……
那天晚上,他厚着脸皮跟着我回到我的租住屋,我拒绝让他进门,他就打电话喊来了我的同事做他的说客。后来在朋友们的劝说和他的道歉下,我原谅了他。
2005年10月24日,我一位姓丁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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