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举行婚礼,悔约之一方愿将名下所有关系企业,全数无条件让渡予另一方。
五、连同本契约,双方同时签妥财产让渡书,一旦任何一方悔约,财产让渡书将自动生效。
六、本契约所生诉讼,双方同意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合议管辖法院。
七、本契约与财产让渡书各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乙份为凭。
蓝氏关系企业负责人:蓝钰清签章
阎氏集团裁:阎鹏签章
中华民国八十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
“开什么玩笑!”蓝晴依单是看到契约书的第二条,便急的叫了起来,“你们十万火急要我从日本赶回来,为的就是这回事?”
坐在蓝晴依身旁的蓝母连忙将契约书收好,唯恐蓝晴依一个气愤便将契约书撕得粉碎。
“依依,你听妈解释……”
蓝晴依未让蓝母有道出个中原委的机会。她粗鲁地抢回契约书,念出里头重要的条文:“依承诺,阎鹏之长子阎琮修,需娶蓝钰清之长女蓝晴依为妻……双方同意于本契约签定日起一年内举行婚礼……”
天哪!她是不是在作噩梦?一向疼爱她的双亲,竟然以一纸契约决定她的婚姻?
蓝晴依强忍住自太阳穴传来的昏眩感,勉强将契约书所有的条文浏览一遍。
契约书中言明她必须在一年内嫁给阎琮修,否则父亲的所有产业将无条件让渡给阎氏集团。而契约书中所谈到的财产让渡书里,则一一列出双方的各项产业,并且双方都再度明确地声明——一旦未能遵从约定,多年来投注所有心力发展的产业,将双手奉送给对方。
蓝晴依用力地将契约书往荼几上一拍,“你们这是干什么?拿我的婚姻和公司的前途开玩笑?”
一直冷肃地坐在一旁,紧蹙着眉案的蓝钰清,不悦地开了口:“这几年你在日本到底学了些什么?居然敢用这种态度对我们说话!”
“我……”蓝晴依也知道不该这么不礼貌,但任谁也无法接受这种荒谬的安排!
她才二十三岁。五年前高中毕业后,依父母的安排赴日。第一年在大学附属的语言学校里专攻日本语,然后考进经营管理系,不久前才顺利地毕了业。
结束了学校生活,对蓝晴依而言,这一切才刚开始;面对未来,她有一套自己的理想与计画。虽然学的是经营管理,但她并没有打算进人父亲的公司里工作,而且蓝氏企业的接班人是蓝培浩,她父亲十分有计画地栽培这个小地三岁的弟弟,所以蓝氏企业根本不需要她的介入。但是,她也没有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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