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由他自已成长。所以他也就养成了凡事都自己做主,没有什么人、什么事能阻止他,他一个人独来独往,按照自己的理想和意愿生活着。
他躺在床上休息了一会儿,又重新起身,跳上摩托车向酒吧驶去。他自从上大学以来,一直在外面打工,很少向父母伸手要钱,一切的费用都靠自己的双手来挣,他不喜欢向其他的同学那样,所有的开销都要去向父母报,他认为男人就应该有所担当,一切事都要靠自己,不能依赖父母。
来到了酒吧,又坐在他所熟悉的电子琴前开始了他这一天的工作。在这灯红酒绿的场所,浮华沉迷的生活充斥着。在这里,他呆了三年,但他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他有他的理想和追求,他只是在这里谋求一种经验,获得一份薪水,供养自己的生活而已,在这里他没有过多的要求。
服务生拿来一张纸条,又有人点歌了。他拿起纸条看了一眼,是一首俗不可耐的歌曲,可见点歌人的欣赏水平了,只有他自己能感觉的到嘴角略带嘲讽的笑容,一个音乐学院的高材生到这样的地方唱这样的歌曲,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点歌者是为一个叫楚楚的坐台小姐点的歌曲,这位小姐生就的一副淑女的样貌,可惜生错了地方,却在这灯红酒绿的、奢侈无度的地方工作。虽然这个女孩在这样的地方工作,但自有她高洁的一面,她只坐台,不出台,也许正因为如此,所以那些款爷们也会经常点她的台,常光顾她,她的收入虽没有那些出台的小姐挣的多,但也不算少,想她一个人用,也是足够了。
钱思雨按着惯例,说出了点歌者的名字和被点歌者的名字,然后他就用那具有磁性的嗓间唱着,虽说这不是一首好听的歌,但经他一唱,也别有一番味道,琴声,歌声在酒吧里回荡,加之朦胧的灯光,让人感觉到困顿,不愿意离开这酒肉之乡。正在他边演奏边唱的同时,从对面传来了及不和协的声音,“放开我,我说了,不去。”
他抬起头,只见一个肥头大耳的家伙正在拽楚楚,显然是想让她出台,可是楚楚使劲的挣扎着,她的力气显然没有那个肥佬有劲呢,正是无奈的时候,她向钱思雨投来求助的目光。钱思雨本不想多管闲事,因为他虽然在这里呆了那么久,但他从不和这里的人交往,尤其是坐台小姐,他更看不上她们的低三下四,不把自己当人看。可是看见楚楚那可怜兮兮的样,他不忍。于是他站在那人对面,“你要做什么?”
“你没看见我请这位小姐吃这个便饭吗?”
“可是人家不愿意,你为什么还硬要拽,这不太合适吧!”
“这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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