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的信号,所以在一些美女结队的马路上,他骑着辆父辈留传下来的“永久”牌自行车却爱上了和宝马飚车,以为这样可以提高女孩子的回头率,不过据统计结果显示,那些真正看上他的却多半是交警大哥,粗略估算了一下,一路下来他接到的罚单恐怕可以买好几辆新“永久”了。
到了和张倩约好的咖啡厅,方资君几乎是冲进去的,但还是迟到了十多分钟,不过即使是他早来十分钟也无济于事,因为要离开的人迟早是要离开的,无论她们选择了什么样的告别方式。
张倩已经走了,他回大厅询问了前台的服务小姐,服务小姐帮他查了一下房,说她已经退房走了。服务台的小姐看了看他那失落的样子,好奇的询问了他的姓名,然后柔柔一笑,拿出一封信来递给他,说是帮那个叫张倩的客人转交的。
张倩等到下午六点半时,便起身离开了,在漫长的等待中,她流下了几滴感伤之泪,她觉得不属于她的东西即使花再多的时间也等不到。虽然在咖啡厅古色木椅上坐下那刻起,她已决定放弃一切而留下,她甚至想过如果那个男人养不起她,她却可以养那个男人,因为这几年她在上海已经赚了不少钱,足够两个人在成都过上还算是不太坏的日子。她终究是走了,之前她还一直幻想着那个男人会跪着请求她留下。
方资君知道她的脾气,如果要是她为哪个男人流泪了,这表示她已经彻底的放弃了那个男人。他将张倩留下的那封沾有泪痕的信纸撕成碎片,和他那晃悠不定的魂魄一起扔进了垃圾盒,然后歪歪跌跌的出了宝馆。
那封信上只写了几个字:再见,资君!再见,成都!
现在将主角切换到第一人称,我走出宝馆后记得刚才干了两件事:第一件是扔了撕碎的信,第二件是走出了宝馆。既然还记得两件事,那除了表示我记忆力很好外还代表我是个正常人,没有丧失理智,所以大家也不用担心我会去干跳楼之类的傻事。
接着要去哪儿我自己也不知道,只能穿街走巷,到处晃荡。
……
(15)再遇陌生情人1
在酒吧喝多了,恍惚中进了“七点阳光”迪吧,里面音响震的厉害,人的耳膜几欲要被那音乐的分贝撑破,心脏也随着节奏一抖一抖的,似乎要逃出人体以寻求解放。我找了个较隐蔽的位置坐下,没过多久就有人过来搭讪,大意是问我要不要摇头丸。我看了看那些吃了摇头丸的人,脑袋摇来摇去的,都快被甩飞了,哪敢要,赶紧挥手拒绝。
受到音乐和台上那个领舞小姐动感的刺激,酒精随着血液一下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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