诧异:“你已经陪我大半天了,还要怎么好好陪?”然后若有所思,“你的学校真大,也很美,图书馆和综合楼看着都很气派。”
他趁势诱导她:“那你好好用功,争取也考来这个学校,我们就能更多地在一起了。”
她咭咭笑:“我就算考过来,你也毕业了。”
“我可以选择本校读研啊。”他姐姐路是大学毕业后就出国念书,他知道父母也准备送自己留学,以他的成绩没有一点问题。但他想,读研以后再出国也没关系,甚至可以带上辛辰一块出去,想到这个前景,他就嘴角含笑。
辛辰喜欢这个向来骄傲冷静的男孩子带着笑意的温柔表情,喜欢他黑而深邃的眼睛如此专注看着自己,让她有安心沉溺的感觉。相比之下,对于学习的漫不经心,似乎也是可以克服的,她点点头:“好,我试试。”
回家车程不算近,她靠在他身上很快睡着了。他努力坐正,让她靠得更舒服一点,风从半开的车窗吹起来,她的发丝扬起,一下下拂动着他的面庞,也一下下轻轻拂过他的心头。
此刻,坐在这个空间低矮、灯光昏黄、飘荡着低回爵士乐的酒吧里,路非头一次有了强烈的时光流逝感。
从那时到现在,九年就这么过去了。与自己对酌的儿时玩伴,现在成了小有名气的时装设计师;而他一路读书工作,一路过着自以为目标明确的朝九晚五精英生活;那个曾经任性扬言要流浪到远方的的少女,也有了一份踏实正当的职业。
也许每个人都终于走上了正确有序的轨道,只是带来生命中最初感动的女孩子却成了陌生人。
路非晃动酒杯,灯光下只见金黄琥珀色的加冰威士忌在杯壁挂住再缓缓滑下,他仰头喝下一口,那略微粘稠的酒滑入喉咙后,竟然有点苦涩之意。
作者有话要说:读者真的很心急,呵呵好象我的每个文都会有人嫌进展慢,好吧,我就是传说中的慢热型今天多说点废话,算我自己抒情兼纪念一下去年的2月21日,我闲坐家中无聊,突然受几句对话触动,注册了青衫落拓这个马甲,开始写文。在此之前,我是纯读者一名,根本没注册,看文还经常霸王。
写文的初衷只是打发时间,永远记得看到第一个留言时的激动与开心心情,同时开始检讨自己以前理直气壮的霸王行为。
没想到一写竟然有点一发而不可收了,看看自己的后台数据,一年的时间写了60多万字,简直吃惊。
对一个爱睡懒觉、有一份朝九晚五工作缠身的人来讲,写出这么多字来,实在是个意外,更不用说多少有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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