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事,小笛?”
辛笛踌躇一下,决定还是告诉他,“你上MSN。我给你发严旭晖的博客地址,你好好看看。”
路非快速登录MSN,点开辛笛发来的链接,显示的日期正是三年前的三月下旬,果然前后十天中有好几篇日志都与辛辰有关系。第一篇的标题是:亲爱的小辰来了。
“我亲爱的前女友小辰到北京来了,当然,她不承认我是她的前男友(一个咧嘴大笑表情)。吃饭时我一吹牛,她就气定神闲对我哥们儿说,由得他顺口胡说吧,反正虱子多了尚且不痒,前男友多一两个我也不愁。这孩子还跟以前一样直率,哪儿疼就往哪儿打。”
下面是一张拍于室内的照片,看得出房间不算宽敞,七八个男女挤着围坐在桌前吃饭,里面自然有辛辰。她穿着浅粉色高领毛衣,头发绾在脑后。热气蒸腾中,她的笑容灿烂动人。
隔了几天的一篇日志写道:“小辰面试很顺利,下周一上班。庆祝又有一个人要漂在北京。伟大的首都祖国的心脏,我们都来了!不过这傻孩子说她不想做平面模特,理由居然是这一行吃的是青春饭,而她已经够沧桑了。看着虽然没什么稚气,可依然年轻美丽的她,我只能叹息,这说法叫我情何以堪。”
下面是抓拍的几张照片:辛辰穿着一件黑色小西装外套,从写字楼中出来,清丽的面孔上若有所思,并没有找到工作的兴奋之情;另一张伸手挡在面前,似乎并不想让对方拍照。
再看接下来的博文,写于第二天,时间正是三月底,标题是:再见,小辰。
“今天是周末,可还有工作要做。上午跟小辰一块儿出门,她看上去很开心,问我乘车路线。刚好我们要去的地方都是在国展附近。她说要先去见一个朋友,再找房子安顿下来。任我怎么逗,这小妮子也不肯说是什么样的朋友。管他呢,我为她高兴,哪怕她留在北京的原因不是我。希望她从此快乐得和从前一样。想到这一点,满天风沙也没那么讨厌了。她低估了北京的天气,没带多少衣服。看看她借我的外套穿着可真逗,顺手帮她拍了照片,然后赶去干活。”
“下午回来,小辰先回了。她没钥匙,坐在门前发呆。我陪她坐下,问她找到朋友没有。她笑了,说找到了,可是不如找不到。头一次看她笑得这么惨淡,我想安慰她,她却突然说要走,没有商量余地就开始收拾行李。任我怎么问,她都不吭声。我知道问不出什么来,好吧,美女永远有任性的特权,尤其是她。”
“我送她去火车站。一路上她什么也不说,可是看一眼她那边车窗,我知道她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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