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没有这样问。客随主便吧。
车出伦敦,一路上,我们路过河流和村庄,英国的小乡村在大片的草场和森林的环保中,看起来如此安祥。
车果然很快就到了温沙,只是,我们似乎的确不该周日来,景点都关着门。不过,我也对那些人人都去的地方并非真的那么想凑热闹,门口照张相,意思就是咱也到此一游了,就完了。不过,温沙那传统的街道,石子路小巷,小小的丘陵和草场,倒是深深吸引了我。
也许是上学的事有了这么幸运的转折,也许是因为其他,我那天话特别多。我不停的把我知道的有关英国的历史,文化,源源不断地卖弄出来,但是故意说得特粗俗,这是我的一个特点,我不喜欢把历史说的跟教科书一样,这样才有意思,跟听故事似的。
沈芳也只是听我说,她总会被我说话的语气,和我的那些听上去似乎不该用,但是仔细想又有点和情理的形容词逗笑,有时都能不顾忌自己的形象是不是淑女了,扶着树一手按着肚子,然后,我还不放过她,一脸严肃地说,“注意点儿,别这样,人家还以为你这姿势是等厕所呢。”
我也讲了我原来没讲过的我的生活经历,我差不多是把我从记事儿起所有碰到的好玩事儿都翻给她了,当然,我没有提我的父母,我的家庭,还有那些不开心的回忆。我只是简单的说,我妈是老师,我爸在一家药品公司上班。我想,这也不算骗人。
我还讲了我被我妈剥削的节衣缩食攒零花钱,我怎么想办法寻钱,冬天批发手套,夏天卖袜子,过节卖贺年卡,怎么到麦当劳打工等等。我把这些说给沈芳的时候,她过来捏住我的鼻子,一副不相信的样子,后来,想了想,又若有所思的说“怪不得。” 怪不得什么?她没说,我没问。
面对各位看官的厚爱,我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
在这过去的一个礼拜中,我几乎每天都熬到下半夜,第二天清晨,带着充满血丝的双眼去上班。
在这一个礼拜中,我经历了我上班以来第一次迟到,第一次在公司和同事有了冲突。或许是因为休息不好。
但,我想,这一切都和我把这些回忆重新翻起有关。
曾经,我极力想忘掉这一切,手机合同到期,我没有续约,换了号码。我卖掉了我当初在市里的住房,搬到市郊。但是,当我重新开始翻出这些回忆时,我去了伦敦;后来,又把格林有意地带回了我的新家,其实那晚,我是故意喝了酒,我知道,尽管我没有醉,但是,那个严谨地律师也决对不会允许看到有人在她面前酒后行驶。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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