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善辩的好口才顿时被我的话堵的语塞,
我不解的眼光扫视整篇文章,
在拿来与身旁一个整天沉默寡言,性格怪异的男生相比,
真的是难以想象,难以对比,
根本无法联系在一起。
“大小姐,你随便动我的电脑,我还没怪你呢!竟然还批评起我电脑里的文章?”
他不甘示弱,一定要问出个文章好坏,
拉着旁边的板凳坐了下来,跷起个二郎腿,一副大少爷模样。
“虽然有些残忍,但我觉得不错!”
“哦?是吗?”
“是不是在写你?”
“没有!我哪有那么痴情!”
“对耶,想想也知道!你不可能那么的痴情。”他冷不丁的突然用手弹我的耳朵。“哎呦!你干吗?很痛的!”
“什么叫我没那么痴情?”
“真的很痛!”我连忙照着镜子,左看右看,“你看都红了!不管,你要负责赔偿!”
“厨房有对猪耳朵,你要拿去好了!”
“你——”
在一般的情况,通常是我被他气的白眼乱翻,有时还能差点吐血身亡,
但也有例外,我想了很久——冒出的一句话就可以让他胸闷好半天。
所以说,诗屏不太跟我抬杠,因为他通常以不说话告败。
他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写的书销量时好时坏,
偶尔能多卖出去个几百本的,
他一个月的生活费就有着落了,手头就宽裕了。
而他最头疼的就是MARY,一个痴心于他的女人,
因为她的黏人功夫让这位可以呼风唤雨的作家直摇白旗投降。
最大的乐趣就是欺负我这个比他小的丫头。
那天晚上,是我第一次用他的电脑,
第一次看他电脑里这样的小说,
似怒似开玩笑的跟我发脾气,
他不喜欢别人说起他的爱情,
可以跟他开任何玩笑,惟独不能拿他的爱情来说。
记得有回,我无心提起了他以前的女朋友,
他一个月都没有理过我。
我甚至怀疑,他根本不喜欢恋爱,甚至是个绝缘体。
“说句你生气的话,写爱情小说,为什么不去尝试谈一场呢?”
“你相信爱有来世吗?”
“来世?”
“这篇小说的男主人公就相信爱有来世,我也相信爱有来世,真的有!”
“恩?”
“哪怕在茫茫人海中,你依稀记得有个人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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