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有一天,下起了大雨,我陪完领导,喝得醉醺醺的。回到家,脱了衣服,刚躺下,想起约了苗子,赶紧爬起来往公园跑。苗子还坐在公园的长凳上,衣服全淋湿了,双手抱着肩膀,直打哆嗦。我说傻丫头,就把她抱在怀里,拼命往家里跑。那天晚上街上人很多,看到我抱着一个女的拼命跑,就有人报警,可我跑得很快,等警察来了已经找不到我了。我住了三室一厅,尽管我还没有结婚,但我是处级领导,按规定可以住这么大的房子。我用毛巾被把苗子包起来,隔着毛巾被给她按摩。直按到她横身上下像着了火,她在被子里嗷嗷叫着讨饶我才停手。苗子的湿衣服是我拔下来的,那时我还没开灯,可以说什么也看不见。但苗子不这么看,她觉得我把她全身看遍了,也把她全身摸遍了,所以这辈子除了跟我已别无选择。我煲了杯姜汤给她喝,目的是预防感冒。她喝着姜汤,看我的眼神就有点怪怪的。她后来说,还没人待她这么好。这就是说,是我自己把自己给弄到陷井里了,怪不得别人。
那天晚上苗子给我按得火烧火燎的,又喝了姜汤,有点水深火热的感觉,这反映在她那张红彤彤的脸上。她用毛巾被把自己包起来,坐在床上跟我聊天。聊天的时候她不停地前仰后合,有点像做俯卧撑,但幅度没那么大。我把她的衣服洗了,是一件白底碎花的麻纱连衣裙,还有紫色的内裤和浅红色的乳罩。我和她聊天的时候,她的衣服已经挂在阳台的铁线上,给风吹得来回晃动。在衣服风干之前她只能猫在我的房间里,也就是说这天晚上我们孤男寡女要独处一室了,当然我也可以叫一个朋友送套衣服来,或者她叫一个朋友送套衣服来,这就等于把我们俩的事告诉别人,也就等于毁了苗子的清白,我的清白毁不毁没所谓。当然苗子如果不着急,愿意在我房间呆下去,我就可以等到第二天商店开门的时候去替她买套衣服,如果那时衣服还没干的话。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我亲自去苗子的房间里帮她拿一套替换衣服,这要冒很大的风险。首先苗子未必愿意给我钥匙,因为我们还没熟到可以互留钥匙的地步,其次苗子的闺房里不只住她一个人,还有一个黄花闺女,那会儿可能正在做春梦,我进去固然可能拿到衣服,但同时也可能落个强奸未遂的罪名,落个罪名倒是其次,问题是酒店的员工把我抓起来,一拷问,我还是得把苗子给吐出来,还是把苗子给害了。酒店的员工一个个都是人高马大的,我在酒店吃饭时,因为常跟苗子眉目传情,他们就向我吹胡子瞪眼睛,恨不得把我堵在哪个角落里痛打一顿。要是给他们捉奸捉双,还不打得我灵魂出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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