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信中说的那么严重。受贿的事查无实据,根据当事人的交待,赵离多次退回红包,倒要把她树立为反腐倡廉的标兵呢。还有接受捐赠的事,普通群众可以,为什么县委书记不可以?她丈夫到新城推销化肥、农药、水泥,即使是劣质货,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个人行为,未必就应由赵离负责。老林去世更是死生有命,与她无涉了。至于集体林场问题、黄大福工厂的问题,只能说是工作分歧,谈不上什么破坏集体经济。真正有问题的,是她同意用公款为孩子治病的事,虽然合理但不合法,手续又不够齐全,宽一点说是挪用公款,严一点也可以说是贪污,就未置可否,送到档案室存档,一直到省纪委又打来电话催问,王书记才向市委邱书记汇报,并说了自己的顾虑:赵离新罹丧子之痛,不知道能否承受这样的谈话。
邱书记说:“可以跟赵离见面,这也是对同志负责的表现,相信她能够理解,也能够承受。”
赵离接到电话,就知道是为了调查的事,心里郁结了一股火。王书记见了面,不等他开口,赵离先单刀直入,问起来意,王书记面有难色地说:“本来是省纪委同你见面的,因为你孩子的事,拖到现在,要我找你谈。其实情况都很清楚,就不多说了,你看看材料吧,同意的话,就签字。”
王书记以为自己一直对赵离设身处地着想,今天的话很得体,说完后微笑着看赵离,想等她的反映。只见赵离很响地翻动纸页,最后放到桌子上,脸一点点发白,显然她在努力地克制自己,然后摇摇晃晃地站起来,飞快地说:“我是一个普通的党员,愿意接受党组织对我审查。我到新城已是快三年了,我可以说,从来都是以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不敢做任何损害党的利益的事。工作上,我是县委书记,担负着一把手的责任,如果有违背中央和上级精神的地方,理应由我承担,但是我可以说我在新城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符合上级精神的。个人问题,我丈夫开公司,是他们单位的意见,具体的经济活动我从来不参加,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到现在为止,我不知道他来过新城。县委拿出钱救济我,是集体研究决定的,可以查阅会议纪录,而且我没有参加讨论。我没有任何问题。总之,我不同意调查结论。”
王书记没有想到赵离的抵触情绪有这么大,自己的好心落了驴肝肺,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消失了,说:“救济的事调查组调阅了县委几个会议纪录,没有看到有任何纪录。”
“那还有县委其他领导同志的证明,当时我不在新城,我来不及退还,还让我丈夫打了借条。”
“借条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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