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C市已经两天了,城市的变化很大,全没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那种捉襟见肘的感觉,拓宽的马路,新建的鳞次栉比的大厦和随处可见的花园,把这座新兴城市装扮得像一个青春勃发的时尚女郎。当然与南方的都市相比,它还是不够大不够美,但郊区那些轰隆作响的建筑工地却已经提示着它有着无限的发展空间。刘煜觉得在这里再打下一片江山是完全可能的,尤其是他的岳父已经绘制了一幅很好的蓝图。
刚回到家乡,他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找老同学叙旧,也许是年龄的关系,也许是时间的关系,他忽然特别地留恋起旧日的时光来。当年的铁哥们儿陶云安立刻替他发下了“英雄贴”,疯狂寻找当年的旧同学。答应来的同学大概有十几位,不过已经很不错了,尤其是当他听陶云安说,林湄也会来的消息时,不免心旌摇动。林湄,他曾经那么喜欢的,有才华的,诗一般的女孩,却因为母亲的极力反对而忍痛割舍。如果不是母亲患上乳癌,现在他们应该是很好的一对。当年,他没有留下片言只语就离开了C市,对林湄该是多么残忍的打击呢?可是,跟她告别又如何?在母亲和女朋友之间他只能选择母亲。后来他接到无数封林湄的来信,那字里行间的期待与悲伤令他辗转难眠,不知道有多少次,他想登上列车回来看看林湄,可是看了又能怎么样呢?也许时间是医治心灵创伤的最好的良药吧。母亲去世前三个月,他遵母命与彭丹结了婚,为的就是让母亲了无遗憾地告别这个世界。母亲的心愿已了,而他却独自品尝婚姻的苍白与无聊。
妻子彭丹很漂亮,像许多都市有钱女孩一样的骄纵与任性,她的世界很单纯,在公司的办公室只是挂个副主任的名字,购物、泡咖啡屋、游玩就是她生活的全部内容。她爱刘煜,如果有可能,她也会爱外星人,她的爱,干净得像一杯清水,就好像那句歌词因为爱,所以爱。刘煜开心地笑一笑,她便也心花怒放。他们在一起,永远只能做一件事,那就是玩。这样的生活真的没有波澜,也没有激情,自然不会让他心动。他喜欢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在他的生活里根本就不曾存在过。
不到四点钟,他和钟可安就到了陶然居。这地方是钟可安推荐的,说是很有情调,最适合叙旧,他们单位的同事常来这里吃饭。一到之下,果然不错,他们俩个人点了菜后,就边喝茶边聊了起来。陆陆续续的,同学们都来了,大家你打我一拳,我拍他一下肩膀,气氛十分的热烈。快五点了,林湄还是没有出现。刘煜有点失望地想,她不会临时有事不来了吧?
正猜想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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