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施法弄干了大家的衣服。我把披风盖在小女孩身上,自己则被他横抱在怀里,倒没想回春妮家,听听雨声也很不错呀,虽然有风,感觉却很温暖。
重楼抱着我,不发一语。我在想:他可能还在困惑之中吧。还爱紫萱吗?我的心情也怪怪的,既是幸喜,又有点小失落,高兴的是重楼他吻我了耶,可不高兴的是我这么多年的初吻就这么没了。。。。。。哎呀,想不下去了。
“瑶光!”重楼忽然将我抱紧了些。我嘟着嘴,抬头一看,他在笑耶,是开心的缘故吗?我发现,楼哥的眼睛很漂亮,黑色的深邃,红色的迷人,就连漫天的星光也是比不了他双眸的神采。
今夜,他叫我的名字了,是不是也预示着我们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了呢?不知道,脸好红,一想到刚才,就感觉到身体发烫。。。。。其实,重楼只是抱着我罢了,有些情他还不懂,有些事还是顺其自然吧!
后来,我在他怀里睡着了。有他在,我总是特别安心,连梦都是特别香甜。。。。。。
第二十四章 北瑶光与况天涯
干爹说过,我是最特别的将臣之后。我的身体柔软,温暖,同人无异,从来就没有像佑大哥、复生那样僵硬过,而且只能喝新鲜的处子之血,否则就会痛彻心扉,无药可救,也无法术可救。
“心痛不是因为师傅那滴心血的缘故吗?”我也曾不解。
“两者都有,很难分清楚。”干爹答道,他总是抱我在怀里,他的怀抱是冷的,而我的温暖,会让他有希望。
“北瑶光,是将臣在人间最后的希望!”干爹的眼里总是充满了失落、无奈。我做僵尸是心甘情愿的,而成为马家的传人却是为了干爹,他爱马叮当,甚至他对她的爱比他自己想像中的要多得多,女娲的死他愤怒难平,而叮当的死却让他崩溃!
将臣敢在灭世前向女娲求婚,并执意的举行那场绝对不会有祝福的末世婚礼。然而,他也只能亲吻叮当冰冷的嘴唇,抱着她的尸体茫然的走在大街上,找不到方向……
“叮当不在之后,我才发现,我爱她远胜于女娲,可是做为将臣,根本就没有选择,女娲是千千万万年来我追随的唯一一个女人,从她为我取名开始,将臣的一生便已许了她,我不惜一切都要保住她,除非我死,不然没有人能伤害女娲。”我正式拜师的前一天夜里,干爹亲口所说。提到马叮当的时候,他的眼神那样温柔,这一刻,他不是不老不死的僵尸王,是姜真祖,与叮当相爱的姜真祖。
因此,我拜马叮当为师,不眠不休的跟随马小玲学习马家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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