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形色色的互联网网站和个人电脑构成的广袤的领域内。其中的绝大多数都没有被收集和整理,一直保持沉默。
第5节:为什么要写搜索?2
作者:'美'约翰·巴特利
但是,这个局面正在迅速改变。就在十年之前,带宽还是稀缺资源,信息存储的成本非常高。因特网的使用还远未普及,文件还很小,大部分网络公司也不会保存他们的工作记录文档,因为保存数据太贵了。在过去几年间,我们的大部分以数字为媒体的行为都转移到了网络上,不管是电子邮件,搜索,还是我们与他人的关系。
为什么会这样呢?储存每兆比特的成本已经迅速大幅下降,而且会继续降到几乎不需要什么成本的地步。与此同时,带宽也大大加宽,人们的因特网使用率也大幅增加。现在,因特网已经成为大多数美国家庭和各种工作场所必备的设施。本质上,我们已经把过去生活中暂时的、日常的部分都变成了永恒的行为,比如,平时我们习惯同谁谈话,我们寻找什么,购买什么这些行为。这就好像我们每天都在描摹一张像乔伊斯小说那样复杂的图,记录下我们世俗而又特别的人生轨迹。而绘图的行为是在我们与因特网的互动过程中完成的,不管我们使用个人电脑,电话还是音乐播放器。这种互动还包括我们同商业机构进行的在线或店堂内交易。(毕竟,杂货店的会员卡信息一定得存储在什么地方,不是吗?)
让我们回头看看前网络时代,也就是1985~1995年的个人电脑时代。在那个计算机革命的时期,对于通过计算机键盘进行的交流和发现的行为,我们形成了一些习惯性的假设。我们(也许正确,也许错误地)以为,我们在计算机上的行为是不会被长期记录的。我们认为我们在硬盘,或者后来的局域网和广域网上仔细搜查的时候我们留下的数字足迹,也就是我们的点击流,就像电话谈话一样转瞬即逝。不然又能怎么样呢?除了通过它们而实现的行为之外,点击流毫无价值,不过是为了实现找到某个文档或者传递某个信息这些目的而采取的手段罢了。
对于电子邮件,我们也抱有同样的想法。确实,我们知道邮件会短暂停留于服务器上。但是,多年以来,我们始终相信它们都是我们的电邮,无论是网络服务提供商还是我们赖以传递它们的网络都无权检查和利用它们,更不用说拥有它们了。(事实上,1986年通过的电子通信隐私法案也已经把这种观点纳入法律保护,至少对私人电子邮件来说是这样的)。目前,我们当中一些更世故的电子邮件用户渐渐认识到,在一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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