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有一点,大家都在心照不宣的攀比,而且是男人就不能忽略,那就是大展雄风的那二两肉。所以此时秦洛的心里,难免就涌出一堆的羡慕嫉妒恨。
墨回过神的时候,刚好秦洛的眼神扫过他的腿间,墨并未在意。被研究所关押的时候,他不是没有过赤裸着被绑在试验台上。
秦洛却像是做坏事被抓,脸瞬间就红了。匆忙的抓过一旁的洗发水,挤了一些在墨的头上“闭眼睛。”
墨看了看他,还是乖乖的闭上眼睛。
秦洛收起胡思乱想的心,轻柔的搓洗着墨的头发,直到这时墨的身体才慢慢的放松下来。他感觉到了秦洛确实一丁点都不害怕,的确没有将他当成怪物看的心思。
“你……为什么不害怕?”这是墨很好奇的。
“你是指你吸食人血,可以增强能力的事;还是指你的指甲可以任意伸缩,锋利无比的事;或是你凭借流动的血液感知,堪比雷达的事。”秦洛一口气说出了墨的好几种隐秘能力。
墨震惊的转头瞪大眼睛看他“你、你怎么会知道?”
秦洛搬正他的头,在背上拍了一巴掌“闭眼睛,洗发水弄到眼睛里会很难受的。”
墨再次乖乖的闭上眼睛,扔不死心的追问“你为什么会知道?”
“从你说腿骨里被注射银离子的时候,我就大致猜到了你的身份。因为跟你有类似血统的家伙,都很俊美优秀,天生就带着一种无法言喻的贵族气质。”秦洛耸了耸肩。
末世练就了秦洛一双火眼金睛,虽然血族和狼人都是可以完全隐匿在人群中的生物,但是他们各自都有各自的特点。血族的人高贵俊美,眼中天生有种鄙视一切物种的傲慢。外貌还可以尽量的修饰,可眼中的神色却最骗不了人。狼人们多体格彪悍,他们桀骜不驯,天生就带着点儿浪荡不羁的感觉。而这两种生物,都会被银制匕首、子弹所伤。
墨的外貌俊美,气质高雅冰冷,特别是那一双近乎魔魅般的黑眼睛,太符合血族王族的特质了。秦洛当时想不起有关‘墨菲斯’这个名字的事,却不代表他不会分析。根据时间和末世后的种种,秦洛觉得这个‘墨菲斯’,很可能就是血族宣称失踪的那个王。不过墨可以任意伸缩的指甲,并不是血族的特质。他曾经见过墨的这种能力,一度以为墨有狂化狼人的血统。现在看来,墨很可能就是研究所创造的新物种。不过这一点,秦洛并不打算告诉墨。没人会希望自己只是别人冰冷仪器试管下的产物。
墨细细咀嚼着秦洛的话,喃喃道“类似血统?”
秦洛暗叹了口气“我说的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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