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锦瑟便离开了狐族。然而那天的对话却或多或少传出去了一些。所有人觉得,他们的少主锦瑟是毫无主见的无能之辈,轻易被祭司摆布,连父亲的仇都不管;也有人觉得,这件事与祭司脱不了干系,她把少主赶出去是想取而代之,下一个也许就是离汤大人了;还有一些人觉得,这事是离汤干的,毕竟没了锦瑟,狐族非他莫属。这些,是锦瑟离开前所听到的。
还是那片草地,除了锦瑟和樱默,多了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
“樱默,华罄,我有事拜托你们……”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有眼无珠
锦瑟走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手中抱着一袋栗子,吃得正欢。虽然他早已不用再吃东西,也感觉不到饥饿,但偶尔体验一下吃的感觉也不错。
人间总是这么热闹繁华,与上次来没有什么变化。和狐族的精致美丽相比,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感觉,却都让人着迷。
渴了,进到一个茶馆,要一杯茶水慢慢喝着,被水浸染过的唇更显润泽诱·人,嫩嫩的引人品尝。
单手支颐,玉笋般的指尖轻放在脸上,滑下的衣袖露出一小截藕臂,光滑细嫩。
侧脸看着窗外,俊美无俦的容颜透过射进来的光线看上去仿若透明,完美的好似白玉雕琢,而不是真人。长长的睫毛给那玉般容颜增添了几分柔弱之感,顾盼间如蓝宝石剔透又如天空般高远的眸子里偶尔闪过得光华令人惊艳。
如瀑青丝随意地披散在身后,没有丝毫束缚,在动作间迎着光隐隐有华光流转,透着微微的蓝,如同上好的丝绸一般,漂亮的让人移不开眼。
雪青色的衣服上纹饰精致华美,恐怕比之皇家有过之而无不及,然再是精美出色,也只能充当绿叶,抢不去主人一丝一毫的风采。
人们总是喜欢美丽的东西,这般俊美的容颜自然引来不少人侧目,而当事者却若无其事,依然欣赏着他的人间繁华,热闹景象,对周围的一切视若无睹,也或许,是习惯了那样惊艳羡慕,和嫉妒的目光。是的,嫉妒。
欣赏、喜爱美丽的东西并没有错,然而有些人就是这样,看上了,就要得到,不管是否属于自己,自己有没有资格,有没有能力,都要得到,于是,这样的人多数没有好下场,比如说,现在。
茶楼门口光线一暗,几个人影被阳光拉得长长,接着又一亮,人已进到了里面。
小二一见忙迎了上去,点头哈腰得样子极其谄媚,“这不是刘少爷嘛,许久不见风采愈盛啊。您这么久不来,我们正奇怪着呢,人就来了,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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