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宝贝,你听谁说的。”
“你管我听谁说的。”祈感觉自己的多馀的烂好心非常愚蠢,还被他这样肆无忌惮的调戏,不满意的撇了撇嘴,翻了个身子,小声嘀咕,“好心没好报。”
凯米修斯见祈面露气色,便见好就收,免得真的气急了祈,於是让开了身子曲肘托著脑袋,侧卧在对方身边,紧贴著祈赤裸的脊背,一边拨弄著祈的发丝一边道:“畏惧阳光的只有最低级的垃圾,十字架、圣经、圣水……这些东西对我来说不起任何作用,唯一能让杀死我的,就只有至亲至爱的人,用利剑刺进心脏,灰飞烟灭。”
他没有说,血族也会被高等级的同族杀死,因为论能力血族内没有几个人能与他匹敌,这也就是为什麽连族中长老也要敬他三分的原因所在。
祈突然转过身,与凯米修斯面对面对视,细若无骨的手指在他的心房上划过,“如果我用利剑,从这里刺进去,你会灰飞烟灭吗?”
“你可以试一试。”凯米修斯的眼神也变得正经起来。会毫无顾忌的将死穴全然坦白述出,是他信任的表现,哪怕这种弱点,所有的血族都知道,但亲口说出的意义就完全不同。
“我不敢。”祈收回了手,脸颊紧贴著凯米修斯最靠近心脏的位置,这是他醒来之後最喜欢的动作,如果他有心跳,那麽这一刻他会听得一清二楚。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怕的是什麽,是害怕凯米修斯毫发未损,又或者是害怕他真的灰飞烟灭,也许前者会更多一点。
“胆小鬼。”凯米修斯宠溺一笑吻了吻祈的额头,抬起手臂指尖指向背後的窗户,窗子『啪』的一声自动弹开,重新搂回祈,他把祈的回答与反应,单纯的看作性格怯弱。阳光开始变得柔和,即使是赤裸著身子也会感觉暖洋洋的,哪怕几缕微凉的初秋和风从窗外飘进,慵懒、惬意。
当脸颊紧贴著最靠近心脏的地方,总有一个声音在提醒他,他和他是不同的,他早晚会生老病死逃不出上帝的定律,而凯米修斯百年之後,依旧鼎盛之年,那时候又会有一个出现来取代他的位置吧,也许他就会被他忘记吧,如此想著,便连呼吸都觉得痛。
也许他可以央求凯米修斯,将他变得和他一样,可是他没有勇气,如果凯米修斯根本不爱他,那在无尽的孤单岁月中岂不是更加的悲哀,他不想那麽狼狈凄惨。
或许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