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两件事,一是他还是习惯把自己当男人,被男人追求什么的不是没有过,可他从没想过要接受;第二点就是……前几世可都是被男人追求之后就意外挂了的,这辈子会不会也这么倒霉?
现在这个艰难生存模式就够坑爹了,万一真死了,下辈子搞个地狱模式出来就更没法活了。
或许是他太胆小,太唯心主义,可他实在已经死够了,不想再来一次。
刚才写字时因为用了羊皮纸和沾水笔,和中文实在不搭;而且这个世界的文字笔划少,写起来更简单,叶迟干脆就用了新学的大陆文来拼写。写着倒是轻松流畅,到了毁尸灭迹的时候可就麻烦了。他连撕几回都撕不坏这纸,只好随便团了团,扔到书桌旁的垃圾筒里。
那团羊皮纸仿佛承载了他所有的犹豫彷徨,扔掉之后,他的腰身都直了几分,鼓起勇气去厨房找温彻斯特摊牌。
既然不能接受人家的感情,他这么白吃白喝白住,还利用对方的魔力练功,那不成诈骗了?现在他做的这些事,要是能发到天涯上去,早被网友们狠狠拍砖了。他也不能仗着这副身体变成熊猫,就真当自己是国宝,人人都得无偿供着他。
可他到厨房的时候,并没看到温彻斯特的身影,只有炉子上炖着的一锅菜还在冒着浓郁的肉香和红酒甜香。而他做的那锅半生不熟的笋炒肉正盛在一个完全不相衬的金盘子里,卖相也是灰白中带着点黑色糊嘎,跟这个高大上的豪华厨房格格不入。
叶迟下意识端起盘子,走到山洞外面倒掉。
离开洞口几步,那只毛皮火红的炎狼就垂着头、夹着尾巴朝他走来,半路上又畏惧山洞里的气息,不敢靠得太近,委委屈屈地呜呜地叫着。这副可怜相居然还挺萌,也没有任何威胁性,叶迟犹豫了一下,终究是走到它身边,小心地摸着巨狼的浓密背毛。
这头炎狼在他还是熊猫时看着十分高大,其实还不到他人形的腰高,体态也偏细瘦。等他过去之后,这狼就低着头拱他的腿,粗糙的舌头一下下舔在长袍外,简直和家养的大型宠物狗差不多。
叶迟现在不知是因为温彻斯特的保证,还是体内有一股龙息,有底气,已经完全不怕这只炎狼了。摸着摸着,感觉狼舌已经从他腿上舔到了手上的盘子里,干脆倚着树坐下,把盘子放到地上,看着它从里面挑肉吃。
叶迟在外面喂狼的时候,温彻斯特正好摘了一盘红莓果回去做甜点。他布置好餐厅后就去找叶迟,结果客厅和卧室都没有人,倒是他的书桌有被人动过的痕迹,书桌旁的垃圾筒里多了一卷团成一团的羊皮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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