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不像一盒牛奶,一袋薯片那样明确地标着保质期,有时候说不爱就不爱了,甚至不需要理由的。
可恨我就是不明白。
我居然还天真到质问他为什么,为什么?还能为什么,不过是一个厌了,一个倦了。
只是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真的狠心到将我推下楼去,那么高的地方,买卖不成仁义在,他可以不要我,却为什么要我去死呢?我不是那么死缠烂打的人,在他明确地告诉我我们已经结束的时候我还要死乞白赖的缠着他,现实生活就是那样,哪有那么多苦大仇深的东西,我还不至于那么下/贱,只是他却不肯放过我。
我曾经把那些事情都忘了的,只是现在又想起来了,隔了四年多,依旧清晰如昨。
原本可以好聚好散的,怎么就成了一场至死方休?
我只是个普通人,我甘于平凡,不求上进,安安分分地过我平头百姓的小日子,只求温饱。
我和他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人。
他一直是很好的人,当时他说喜欢我的时候我是很受宠若惊的,我这样一个人,一无是处,到底哪儿吸引他呢,可那时候毕竟年轻,也想不到那些东西去,只是觉得喜欢一个人就是喜欢呗,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就像我喜欢他,要让我说出喜欢他的理由我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为什么来。
我一直以为喜欢一个人,或者爱情,是一件很莫名其妙的事情,只是我没想到恨一个人也可以那么莫名其妙。
07年那大半年之间我们吵过很多回,起因不尽相同,却都不是什么大事,有时候因为一杯咖啡都能吵起来,闹得惊天动地,只差出手肉搏,事后冷静下来也总是我先低下头来道歉,和好,之后没过多久又会再次开火。
长此以往,吵得一次比一次厉害,矛盾升级,吵完之后就是长时间的冷战。
最后一次吵架是为什么我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史政阳愤怒地摔门离去,临走前撂给我一句分手。
似乎同志之间的感情要长时间维持起来是很困难的事情,像我和他这样在一起四年的已经很难得了,毕竟两个男人之间唯一的联系就是那点喜欢或者爱,不像男女之间有婚姻有孩子还有家庭责任,可爱情这种东西,又虚幻又脆弱。
我的父母给了我足够的包容,也许正因为这样我才把一切看得太过简单,史政阳家里给他压力的不小,他从没跟家里人坦白过自己的性向,也从没让他们知道有我这么一个人的存在,我和他就像上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