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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 是长工,而是 终身为那家的 奴,签的 也 是一辈子老死在那里的 卖身契。
启二眼见大哥 的儿子才出生半个月大点, 下面还有个妹妹才十岁不到,
又想到自己在这个村里早就 是人人避开 的瘟神,
这“ 去”两个字,
就这么敲定了。
走的 时候,那管家样 的人说什么也不用带,
那边包吃包住连衣服也有,直把他 乐得心想捡了个大便宜。
和家人一一道别,启二和那队人马走了好几天,连破布鞋都给磨穿了好几个洞,终于到了京城。砸吧砸吧嘴,
京城果然不一样,感觉连那空气都要比 他村里 的要新鲜。
一进那个大府宅,一群家丁就把他围住,
不明就里 给打了 个半死,最后把 他关进了一个小柴房。 敲门哭闹都没人理,
吃的不给 ,连水也不给,身上的伤也生疼。等到 他饿得两眼昏花了好几天,终于有人送了一顿好菜好饭给 他。
启二狼吞虎咽 的吃着,
送菜 的家丁长得尖嘴猴腮,见 他一身狼狈,笑得幸灾乐祸,
'吃吧,吃吧,吃完这最后一顿,
就可以上路了,瞧 你之前长得那么壮,饿了好几顿才瘦下来,果然蠢货就 是吃得多,
哼要 我说还浪费什么粮食,反正 明你天就得替你们少爷砍头去。。。。。。。。。。'
启二握紧手里 的破碗,双眼怒睁。
买的 终身契约 是让 我当替死鬼 !
凭着一股不甘和怒火,在家丁奚落完 他转身时,猛 的一个上前,用锋利 的瓷片割破了那个家丁 的大动脉,见 他还要发声,一手捂紧家丁的 嘴巴,
拿着瓷片 的手也割得更深。
那是他第一次杀人,感觉很奇怪。
一路逃出去
也不知道用着偷来的 匕首又持续杀了几个家丁,常年劳作 的蛮力,
碰上这些普通 的家丁,愣是让 他磕磕碰碰 的跑到了郊区。也许那就是他的命,全身浴血 的被个山寨头子看上,抬了回去。
京城郊区的要道,
总 是有群穷凶恶极 的强盗,
杀人如麻,见钱眼开,在那群强盗绑了宰相府 的三夫人后,衙门终于集兵清剿。启二在山寨里待了五年,杀了不少人,但他 认为自己杀的 都 是些贪官污吏,或者奸商假贾,就算已经穷途末路,在官兵乱刀砍杀下 的身体已经到达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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