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后脑勺扎去,硬生生的刺破皮肉将晶核连着脑浆、鲜血、骨的碎片以及生长着乌发的头皮与肉块一起扯出,然后爱惜的用另一只手将晶核拈出,把上面的秽物在干净的没血的白衬衫上擦净,同时擦干净了双手,走向“边峦”,带着甜美的笑容双手奉上自己艳红透彻如宝石的晶核。
熊孩子装模做样的推开林雨,把唐刀递给林雨,用匕首哆哆嗦嗦的与陆慕瑶对峙。
林雨一看时机已到的趁机就跑,将所有的能量都灌在脚上瞬间就冲到了自行车旁,拉起车子就骑上开始飞蹬,能蹬多快等蹬多快,能逃多远逃多远。根据原主记忆中的地图林雨开始疯狂的逃跑,希望能免于这场无枉之灾,心分二用,一分用来逃,一分用来消除痕迹,来多迷惑那个变态几秒。
时间就是生命!!速度就是生命!!
陆慕瑶轻笑两声:“边峦,你被背叛了呦。那个人,一到生死关头就离你而去了呢。”
熊孩子装模做样的狠狠颤抖着用力砍下了她前伸的双手,肉体落地发出了闷声,晶核“叮”的一下滚远。
陆慕瑶不禁愉快的呼喊出声:“那我就去杀了他吧,去为你报仇!亲爱的,你要等我,要是逃了,我会禁不住杀了你吃掉的!”
她的断手处还在滴滴答答的流血,可她还是狂乱的挥舞手臂兴奋的转身看向林雨逃跑的方向。
要尽快把那只碍眼的猎物葬送在这个世界上呢,绝对不能让它妨碍自己和边峦。
我叫林雨,今年24岁,被一个比我拽的熊孩子收了小弟,他刚刚狠辣的杀掉一个天真妹子,【万万没想到】,这个妹子是个会复活还会神经错乱的病娇!!!!
☆、变数!
熊孩子假装痛苦的低下了头,声音颤抖:“这不可能,这不可能,我不相信,这种事——”
陆慕瑶更加的兴奋,她脸儿红扑扑的看向“边峦”,声音甜得恨不得滴出蜜来:“呐呐边峦,我一定会、一定会把他的头颅给你带回来的——我保证。”
林雨一路飞蹬,争取超越自己超越丧尸极限。
身后的少女已经飞奔向他,双手已经再次生成,脸上尽是癫狂的笑意。
原地不动的熊孩子愉快的散发精神力,捕捉这二人的动向。
这是一场生死存亡之战,输者的鲜血将染红胜者生存的冠冕为那人锦上添花。
林雨觉得如果他还是人的话一定已疯在疯狂的分泌肾上腺素刺激自己的全部潜力,他无比盼望尸体也能分泌这破玩意,至少可以多撑几分钟或是几秒。
他本来打算冲过一个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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