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老福的房子很大,空着也是空着,房租肯定不用交,但是意瑾依然自觉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包括替老福热血袋。血袋是骆驿从血站买回来的,大批量的储存在冰箱里,红褐色的胶状物质,还冻的硬邦邦的,即使解冻了口感想必也好不了哪儿去。既然老福不愿意去伤害人类,也就只能靠吞咽这些东西维生。意瑾心疼老福,有时候会兑点自己的血进去,老福发现了之后怎么都不肯再喝。
那天晚上他们接吻之后意瑾就醉的不省人事,醒来之后是忘的干干净净。老福对于自己的酒后失态也有些微微懊丧,还好意瑾忘记了,不然两人该多尴尬。老福发觉自己是越来越喜欢这个小朋友了,但是不知道到底是怎样的喜欢。
意瑾喝了自己的血,血液交融,自然是会让他对意瑾格外上心的。意瑾长的也很是不错,纤细的身子,水汪汪的眼睛,永远像是未成年那样的容貌,十分惹人怜爱。但是这些也许都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仔细算算,老福已经活了两百多年了,这两百年间,他见惯了多少战争,看惯了多少人出生复又死去,经历的太多,反而让他无所适从。从棺木中爬出来的某一个夜晚,他恍然觉得自己还应该是睡在自己卧室的床上的,只可惜,他的床早已成为了一抔朽木。不仅仅是床,他的宅邸、他所居住的城市、他所发誓要保护的人们,都伴随着时光流逝而弃他而去,唯一留下来的,只有一种无法追忆的失落。就像是将本该属于荒原的鹰隼流放到城市里一样,他不知道该如何生活了。时代催生着属于这个时代的人,而那些人的生生死死与自己这个局外人毫无关系。无牵无挂,与其说是一种洒脱,还不如说是另一种囚禁。
但是意瑾不一样,他同自己一样是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他喜欢听那些比他还要年长的音乐,他可以一个人窝在床上静静的读自己房间里收藏着的那些上了年纪的书,他甚至认得拉丁文,当自己教他唱一段年代久远的赞美诗的时候,他相信就算是隔了两百多年,他们还是能够心意相通的。
老福好心收留了意瑾,意瑾才免了流落街头的厄运,即使如此,他还是忙着到处面试,希望能够尽快找到一份工作。也许是自己的霉运终于到头了,之前面试的一家外国的咨询公司打电话过来通知他被录用了。于是当天下午意瑾就兴冲冲的跑过去。
公司离自己住的地方只有一站路的距离,这一块儿是市中心有名的CBD,正在骆驿公司所在大楼的马路对面。意瑾去人事科报到,领了员工卡,又填了一些表格,新员工首先要接受半年期的业务培训,到时候才会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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