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上面是这么介绍豺的:豺性凶猛,胆大,平时性情十分沉默而警觉。再侧头看看左手边上的人,嗯,的确丝毫不差;百科上又说了,豺群是在所有兽群中纪律最严格,组织最严密,等级最森严的,豺群中有豺王,有豺兵……毫无疑问,旁边这货一定是豺王了,总是带领着一群豺兵到处破案。
想到这里,叶珩禁不住抽了抽嘴角,连看向他的眼神都带上了几分默然。俗话说豺狼虎豹,他先是遇狼,现在撞豺,所谓的淫生要不要这么悲剧啊。
当然,对身边某人情感上的变化,凌予墨倒不是丝毫未觉,只不过是懒得去问去说罢了,反正……一看也知道不是什么好事了。
等回到警局的地下停车场,那儿已经没剩几辆车了。硕大的一个停车场,只有寥寥数量停在零散的地方,一眼便能看到停靠在左前方廊柱边上的宝蓝色跑车。
将车停到那辆车边上,眼见叶珩打开车门下车去了,凌予墨连忙侧头喊住他:“明天,明天还是你跟我出去,就去那个叫欧阳勇的死者的公司。”不等叶珩回答,他又补充道,“就这么说定了。明天八点出发。”
“等……”等!另外一个字还没喊出口,银色的车尾在眼前一闪而逝,接着便急速开出了停车场。
叶珩一口气没上来,憋在心里,没差把自己给憋死了。等确定自己被人甩(?)了,他喘了口气,懊恼地甩了下还伸出去的手。
那家伙、那家伙到底要不要这么赶啊,去投胎吗?况且,他之前也说了吧,而且说得还很清楚,他不要处理这家伙的案子,他只关心裴然的案子啊!别人说话的时候,要好好听啊。
叶珩暗暗腹诽,但望着在灯光下呈现出一片空旷的前方,也只得坐回到自己的车里,至于明天……明天再说吧。收回似要望天的视线,他叹了口气,无奈之下也只好先开车回去,而在回去之前,他还特地绕到不远处的小吃街买了不少的肉制品,准备回去给他家卡茨当宵夜。
由于回去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路过祈公山时自然又一次感受到一阵阴风扫过,抬头看向挂在中间的后视镜,果然看到后座上那一抹熟悉的白色身影。
现在,叶珩已经知道别人叫什么名字了,也知道她遭遇了什么事情。尽管很悲惨,但并非感性之人的他,对于后座的斯默默顶多也只有一份认知上的义务,要帮她消除怨念,助她成佛。
不言不语地开了一段路,在绕过第n个弯道后,叶珩忍不住开口道:“虽然还不知道你究竟想让我帮你干嘛?若是有关你或是你男朋友的案子的话,我一定会帮你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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