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弃嫌弃我。
我每次看着他那纤细如女人般的小胳膊小腿都想笑,没能力还这么爱穷折腾。
然而每次我都没能真的笑出来,因为他那绷紧的脊背和疯狂的哭颜都让我的心像被一块一块地切割着,他的痛苦就像复制一般全部刻在了我的心中。
所以我不管他,我任他鬼子进村一样将我的东西肆意打砸,在他弄伤了手的时候还要过去帮他揉揉,还要时不时拿纸巾擦擦他那糊着鼻涕眼泪的巴掌脸,防止一切弄得太难看。
不过这个混蛋任性归任性,乖的时候还是很乖的,等个十几分钟他就会自己平静下来,然后脱力陷入深眠,而这个时候就是我索取报酬的时候了。
我可以趴在他柔韧的身躯,肆无忌惮地舔他明净诱人的肌肤,我不用担心他会说那些让人想要掐死他的话语,我可以做所有的事,亲吻他,占有他,将他的身体染上属于我一人的味道。
可是每次我都没能做到最后,因为这个小混球给我下了咒。
记得他第一次这样发疯,从我的抚摸中微微清醒时明明说话都没了力气却还是咬牙切齿。
他说:“年润生,你要是沾染了我,就别想做我心中的特殊。”
我被这句话定在了那里,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这个家伙像南美洲的花蛇一般妖娆,然而既然是条蛇的话,他的心也是蛇一般:情热而心冷。他是一只彻彻底底的冷血动物。
我知道他很多的事情,他在圈中本就有名,我又找了侦探将他的底翻了一遍,知道他的父母住在农村,知道他考上了县城的学校却很自卑,知道他的三大姑四大姨借了他家多少钱,我现在要是想装他青梅竹马的哥哥也不会有问题。
他的过去无疑是传奇的,至少在我看来就够情节曲折引人入胜。
从小学到大一,他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中国式好学生,不逃课不早恋,学习成绩优异,画画很厉害,又有一股招人疼的感性。
我特意去接触了几位据说是因为一起看言情小说而与他交情甚好的女人,没想到居然发现这个混小子是她们好几个人心中的初恋,第一次爱的人。只不过由于他太乖太木头太不开窍,一切才没有被说开。
我简直想笑,这个毒舌的小神经要是知道自己这么能迷惑女人不知道要作何感想。
总之大一以前的李小蛇是纯洁的,白莲花一般的好学生。然而刚过一个学期,这朵白莲花就自己跳进了淤泥里。
虽然我实在不想这样形容自己所在的这个圈子,但当时的情形看起来就是这样。
他开始入夜店,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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