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架势就想起后世的不少沙漠中遇到狼群的报道,“看来狼群的战术经过几千年都不变啊,它们还真是有耐心的动物。”我心中一喜:“就怕它们跑了,以后再来我就麻烦的很。”
反正洞中的食物多的是,水源也有,我根本就不怕,为了吸引住狼群,我让柳青不时扔一些从萨哈牛狗族带回来的腐肉,每当一块肉扔下去,我就命令投石机攻击,而且弓箭手们也会不约而同的一起射击。
往往,一块肉能射死两头狼,而死狼的尸体能吸引更多的狼,一块肉就能让它们搭上上十头的伤亡,直到狼群自己害怕为止。
不顾狼毕竟是动物,饥饿的本能仍然驱使着它们奔向我投在另一个位置的肉,随之而来的又是一阵屠杀,渐渐的,狼群的数量去了近半,而房子堡垒的周围围了一圈的狼尸,还有一些受了重伤,在那挣扎着。
我数了一下,剩下的狼还有七十多头,不过都不敢再接近我扔的肉了,它们仍然在房子堡垒周围徘徊,转眼半天就过去了,吃过午饭,我看着远处的狼群,现在它们在弓箭的射程外游荡,我的投石机的石头飞的又太慢,一片石头打过去,狼远远的看到石头飞过去,呼的一下就窜的老远。可它们不攻也不走,我也不能出去,要是以前,只有我原中华族的人,我绝对不会管它,躲在堡垒里过上个一个月还怕它们不退?
可现在不同,我获得了稻种啊,冬天快要过去了,我需要早早的把稻田整出来,稻田不比其他田,我不但要烧出一片地来,还需要挖一条引水沟引水进田,让田里的泥土变成稀泥样才能种稻的。
而这些都需要时间,我不可能和狼群对峙的,它们的耐心可是很足的,十天半个月是绝对没问题的。“看来只有用枪了,”我想了想做出了决定。步枪子弹用了八十多发了,还有五百发左右,手枪子弹还有三百三十多发,我心疼的数着子弹,用一发就少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