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最高的狗种,十分聪明,只要有耐心,它什么都学得会,命令一下,它就笔直的蹲坐好,伸出舌头,哈哈的喘着。
我身上重量一轻,整个人都轻松了,起身坐了起来,看着它。
我一直都觉得我家的莱西在狗类中一定是个大帅哥,它的眼睛,杏核型,古铜色,眼光炯炯有神,微露寒光,鼻子湿漉漉的,又黑又亮,整一个叫雄赳赳气昂昂啊。
我满意的拍了拍它的脑袋,“很好,乖。”
“汪汪!!”它吠着回应。
被它这么一搅和,我立刻把到马路上去找车撞的蠢主意给抛在了脑后,捏着它下巴这里肥嘟嘟的肉玩,它舒服的发出呼噜呼噜声,时而会露出狗牙啃啃我,不疼,就是玩呢,不过这真是锋利无比的牙齿,我小学的时候曾被狗咬伤过,不过不是狗的错,是我顽皮差点烧了它的毛,所以不怪它。
真正喜欢狗的人,是不怕被狗咬的,狗咬人除去狂犬病,无非是自卫,咬着咬着也就习惯了,再者,狗若是乱咬人,那也不是狗的错,而是主人没教好。
所以,它那白森森的牙齿,我看着一点儿也不怕,反而脑中一道精光闪过,衍生出一个想法来。
我把白嫩嫩的的手臂伸给莱西,对它说,“莱西,来,咬我。”
这时,我觉得自己就是个天才。
莱西歪着脑袋,看着我,发出叽哩叽哩声,显然没听懂这句命令。
“来啊,快咬啊,新鲜的蹄髈哎。”我在它眼前晃动我的手。
它摇了摇尾巴,眼睛晶亮晶亮的,像是有点明白了,真的张了嘴……
我兴奋了。
莱西伸出舌头……舔……
我脑门上立刻冒出黑线,“谁让你舔了,是咬!!”
莱西:汪汪!!(我舔……)
“咬!!”我喝道。
它,舔……
“咬啊!!”我斥道。
它,继续舔……
我沉默了……往后倒去,躺在地上流泪哀悼计策的无疾而终。
人家还想被它咬一口,明天可以请假不用去上学咧。
“你个小笨蛋……”我指着它的鼻子骂。
莱西对着我的手指,又是一舔……
我彻底觉得没希望了,躺在地上,作死尸状。
莱西似乎也玩够了,踱步到我身边,趴坐下来,把脑袋搁在我肚子上。
我想,我干脆就这么死尸到底算了……
可我这人最抗不住饿,一听到老妈在楼下喊开饭了,我比谁跑得都快。
一家四口,吃着热汤热菜,我却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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