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新笑笑:“再等等。”
一边往手指上吹着气,一边将煮熟变硬的血肠捞出来。再摸出一块石头,呃,就是昨晚用来割伤纳鲁的那片,将血肠切割开成块,重新放回陶锅里煮进盐味。这是最后的一步,要让蘑菇的香味充分的和血肠融合到一起。
纳鲁看着孙志新有条不紊,隐约又带一种熟练的美感的动作,心里又信了几分。如果不是因为了解和经常这样做,他不可能散发出这样的胸有成竹气息,做出这样的动作。看样子那闻起来十分美味的东西当真可以吃。
再煮得一阵,蘑菇已经炖得微烂,鲜香和肉味组合到一起,织成一股纳鲁父子三人从来都没闻到过的奇香。父子三人肚皮开始同时叽噜作响,奥格早已经放下了矜持,移步过来坐在陶锅边等待。
最后煮好,孙志新用可怕的石碗盛上血肠蘑菇杂烩,习惯性的中文说:“尝尝。”又马上切换成部落语言道:“吃。”
纳鲁打开布库急不可待的手,再一次问:“没毒?”
孙志新笑笑,知道让他们接受不了解的新事物不能着急,自己便首先吃了几口,不说话,只是点头。老实说,天天吃那粗制滥煮的东西,可把他折磨坏了,这会儿吃到自己煮出来的东西,味道虽然很不理想,但已经可以接受。他仨不吃,自己吃!虐待自己可不是孙志新的生活原则。
见孙志新已经开吃,布库抢了一碗,只吃了一口就欢声叫道:“啊!真香!”
纳鲁和奥格对视了一眼,也各自拿了一碗来吃。
只吃得一口,父子两人便禁不住眼睛一亮,立即连烫也顾不得般的大口吃喝。
孙志新的手艺确实不是盖的,虽然缺少佐料不能完全压制住腥膻味道,可蘑菇不仅是食物,同时也是一种非常优秀的调味品,再加上将盐精制过一次,有效的去除了一大部份因其它杂质的怪味,煮出来的蘑菇血肠杂烩味道自然是大大的和两人以前吃过的食物不同。试想,两人何时吃过用现代精煮工艺做出来的食物?只觉得东西吃在嘴里,血肠肉厚带着鲜香,蘑菇融烂而出奇的美味,半点也没有原来的盐水煮肉那种苦涩酸麻怪味道,竟是美品之极!
本就没吃饱,又吃上了这种从没尝运的鲜香味道,当然是吃得畅快无比。
父子三人吃东西的动作都极为粗鲁,孙志新见得三人埋头苦吃,一片稀哩哗啦的奇怪声响,心里却温暖起来。他们的举动就是对他手艺的肯定与赞扬。谁不喜欢自己的劳动得到别人的肯定与赞美?心里当然是很高兴的。而且孙志新一个人自立自独的生活了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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