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出来的汤勺指着两位溜鸟大侠,目不斜视的避开那个让人长针眼的部位不看。
纳鲁嘿嘿笑了两声,把湿淋淋的皮裙上。奥格不满的哼哼了两声,虽然无视孙志新瞪得像铜铃一样的眼,可却无法无视父亲的铁拳,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把那个让人很不舒服的湿皮裙围上。
布库奔过来,大着胆子抱住孙志新的脖子:“毕达拉察阿苏,我要吃血肠。”
“叫吉玛。”
吉玛是弟亲里的称呼,娶的叫鲁玛,嫁的叫吉玛。换个角度来说,就是小攻叫鲁玛,小受叫吉玛。孙志新同学很不幸,被纳鲁随手一划就分到吉玛的群体里。后来孙志新知道自己居然被划作受方,自然是大怒,扭着纳鲁上演武斗。但那时候已经被人叫习惯了,早已经尘埃落定成了改变不了的事实,只能多做纳鲁几次泄愤,称呼则改不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小布库啊,你从小生活在这个君子坦蛋蛋的环境里,迟早也会被培养成溜鸟侠啊……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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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盐的来历 。。。
“吉玛,今天吃什么?”布库注意到了孙志新烹调食物的方法又跟前一阵不同。
“蘑菇烧肉。”孙志新答道。
今天分配到的肉块比较肥,他才被触动产生这个想法。
以前这家子里吃肉仅是先将兽毛随便刮刮就下肚,那些粗毛中的大部分倒是去掉了,就是留下无数的毛根、毛桩……他们能吃,孙志新可不行。他的步骤是先将肉块去毛,再放到火上去将有皮的那一面微微烧成黑焦色,既是除掉毛根、毛桩,也为了后一步的上色。然后再拿到河边洗净,切割成小块。这个过程不太容易,关键是生产工具太落后,用石刀来对付它们着实费时费力。
切着手底下软绵绵不着力的肉块,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无比怀念原来时空家里的劣制菜刀。就算是为了省钱买的劣质菜刀也比石刀强一万倍。这哪是在切割啊?根本就是在锯,又像是在磨,没准儿扑上去咬两口都比这个强。
纳鲁在帐蓬里等了孙志新半天不见回来,不免心里担心。出来寻他时看到他在那里咬牙切齿的和肉块搏斗,忍不住笑了一阵,接过石刀将它切割成孙志新要求的小块。纳鲁可是个孔武有力的武夫,石刀再钝也耐不住他力大。孙志新看得泄气无比,难怪自己会老是被他压,这武力值就不在一个级数上……
回帐蓬将肉块扔进锅里翻炒,待煎炒出肥油以后再放少许盐,放进撕成小片的蘑菇进去炒香。一直炒到肥油大部分流出,肉色变成金黄并整体卷缩。这时再加第二次盐,再将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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