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真心对待它们好,谁是包藏着祸心,它们就是感觉得到。如此,就算没有孙志新和大奔那份亲近的朋友,群狼都把他当成最亲近的朋友。
而且孙志新和它们还有情谊,孙志新本就喜欢这些毛绒绒的生物,他就是一毛团儿生特抵抗无能星人。成天摸摸这头狼,逗逗那头狼,只只他都喜欢得紧。这便又正对了犬科生物的胃口:你喜欢它,爱护它,它们就会更喜欢你,维护你,把你看得比它自己还更重要。
恩情与友谊,是把孙志新和它们牢固联系到一起的纽带。
所以大奔登高一呼,它们便来了。狼群就是这样一种生物,对待敌人凶残狠毒,对待朋友却忠实维护,又纯结无暇,至死不变。就像这世间永远都只有背叛宠物的猎人,从来都没有背叛过主人的宠物一样,一但它们认为你是朋友,就永远是朋友了。
朋友的敌人就是自己的敌人,杀!
…
…
狼群来势疾如奔雷,转眼间就要奔至。
眼光里看着银线一般流泄,银丸一般在山石间奔跃而至的丛林雪原狼群,第一时间纳鲁和泰格迅速想到了自家吉玛,还有那头跟人越来越亲昵的小狼。
“小新!”纳鲁脱口惊呼。
“孙小鲁!”泰格却是叫出了另一个名字。
自家的吉玛把丛林雪原狼的幼崽当儿子养,纳鲁想;那个狼儿子的名字叫孙小鲁,泰格想得是这个。
然后就听到了孙志新的叫声:“别怕!是朋友,放手攻击!它们是来帮助我们的。”
果然!
异妖成这样的事只可能发生在自家吉玛孙志新身上。
纳鲁和泰格顿时就安下了心,又有意想不到的狂喜涌上心头,当即一人挥刀,一人挥剑,完全放弃防守狼群可能会发出的攻击,一心一意的只想冲杀到孙志新身边来和他汇和。
和两个首领对自己家吉玛百分之百的相信不同,其它人却不太肯信狼群会那么‘友好’。不论是梭矛族人,还是海风与猎人部族,都在本能的防备着,就怕狼群冲杀过来。与它们的战斗力相比,在场人的更担心吊胆那种关于狼群的传闻,它们能成为一些部族的图腾不是没有道理的,在史前人类的眼里看来,狼群这种生物就是有着他们无法理解的魔力。比如它们无迹可寻的出现,还有无法理解的参与战斗的理由,全都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由于这种戒备,战团的战斗一时间陷入短暂的粘着状态,谁都在戒备,谁都在暗自积蓄力量,以防备突如其来的狼群攻击,因此谁都不可能尽力的在那里战斗。整个战斗突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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