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他们都还没有了解到,这是一条如何艰难的路。
从十二到二十六岁,两人相识十四年,断断续续恋爱七年,正正好好是一半。
大学里两个人一起庆幸自己不用学高数,一起相约打篮球,一起关注国际新闻直到意见不合而争论不休,一起对各个院系的美女评头论足却相视而笑。工作后仍然选择了同一个城市,只不过由于工作性质问题,都是飞来飞去,一忙起来就天昏地暗。
有时候自己耐不住风流本性,出去花天酒地胡作非为,那人也不跟自己吵架,直接人间蒸发,直到自己主动认错,态度诚恳,才勉勉强强答应符合。
……对,也许自己就是被惯坏的小孩子,最后才会遍体鳞伤,一败涂地。
——你什么意思?把我是同性恋的事情捅出来,自己却把责任撇得一干二净,然后攀上豪门做入赘女婿,很光彩?
——反正事情是我做的,不要怪在其它人头上。
——当年明明是你求着我坐你男朋友的。
——那时候我是可怜你喝醉了而已。
——结果现在厌倦了,嫌我脏了?嫌我不够高贵勾引了白莲花一样的你了?
——你要这样想,我也不拦着你。
——我真的看错你了!
原本以为是七年之痒,后来发现,其实自己就是个笑话吧。
沈越,你赢了。
可惜笑话活到最后,都还是个笑话,又哭又涩,但除了努力扬起嘴角,他也找不到什么表情来面对现实。
程啸然最后的生命里,他去了从前的约会圣地香港,坐过曾经在后排偷偷拉手的当当车,穿过灯红酒绿繁华似锦的夜中环,尝过曾经大大方方喂到对方嘴里的鱼丸,漫步于交错复杂忙碌热闹的小路中。
最后去了最喜欢的那家黑玫瑰酒吧,找到一个笑起来又七分像他的男人,颇为满意地搂了出去,准备共度春宵。
然后……
陆涵之站在黑玫瑰酒吧旁的那条阴暗的小巷中,仍然觉得背后会突然想起枪声,然后自己会感到脑后一阵冰冷,再是灼烧一样的疼,再是鲜血喷涌而出的无力。
那天出门还没有两步就听到了不对劲的声音,喝多了反应有些迟缓,却也的的确确准备夺到墙角,伺机返回酒吧。黑道火拼,通常不回去砸那种有大人物罩着的场子的。
谁知道结果会是这样。
之间触碰冰冷潮湿的墙壁上,仿佛那里还有斑斑血迹。
自己当初就是倒在这里的吧,他想,既然不知道前世的墓碑在哪里,也只能来这偏僻的小巷里荒唐地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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