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我会更喜欢这个早餐。
吃完早餐,洗完碗筷,寻思着也许要在这儿住上一阵,不如先出去走走,熟悉熟悉环境,临出门时,看了眼右边的房间,很想再去看看那片桃花林,想去骆遥的叮嘱,只能作罢。
村子中的人都很朴实,很友好,很快我就跟隔壁的王婶儿熟了,王婶儿说,骆遥虽才在这村子中住了一年多,却虏获了不少芳心,他初到这里来的时候是一个人,村子里的姑娘皆以为他未娶妻,日日给他送些小东西过来,却都是被他毫不留情的连人带物扔到门外,就连村子里最美的姑娘也不例外,时日一久,见他仍是一副冷若冰霜的模样,有些姑娘就淡了心思。
但还是有些姑娘不肯死心,直到城中那位温润如玉,也就是昨日我见到的那名贵公子隔三差五的来他院中一回,那些姑娘才又将心思转到那名少年身上,我凉凉的想,真是一群见异思迁的女子,像我,就绝不会将心思转到那个白衣少年身上。
在我为自己的专一心中暗自鼓掌的时候王婶儿说到:“姑娘真是有福分啊,你那夫君看来就是个专一的人儿,长得又俊。且看他对姑娘真真是好,大清早的去地里挖红薯回来给姑娘煮粥,老婆子我多嘴问了句,他只是淡淡说了句她爱吃这个。老婆子我活了这一大把年纪,也不免羡慕起姑娘的福分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6 章
王婶儿的话我听得一惊一讶的,呃,骆遥的确是专一,不过不是对我专一,而是对烟纱专一,对除了烟纱以外的人,他都是冷冰冰的,让我惊讶的是骆遥怎么知道我爱吃红薯粥?尽管这东西吃多了喜欢放屁,尽管一个公主爱吃这个似乎不太体面,但我就是爱啊。
听着王婶儿的叙述,我对骆遥的迷恋更深了几分,满心柔软的找王婶儿讨了些菜,将骆遥放在床头柜子里的银子拿了些来给了王婶儿,便提着菜,欢欢喜喜的回到小屋,想要给骆遥做顿好吃的,等他回来,就如农家妇在家做好饭菜等待下田的丈夫回家一样。
可做饭不比洗碗那样简单,我虽然没有如话本子里那么夸张一样的将厨房烧掉,却险些将自己的头发给烧了,经过半天奋战,颓然坐在大厅的方桌旁,看着桌子上几盘黑呼呼的认不清原型的菜,默默等待着骆遥回家。
晌午时分,骆遥终于回来了,跟他一起回来的还有昨日那个温润如玉的白衣少年,我怒瞪了那名不识相的白衣少年许久,他盯着我做的才楞了半晌,眼中露出惊恐,忙说了句:“呃!我有事先走了,就不用留我吃饭。”话说完便一溜烟儿的不见了人影,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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