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拔环值取币欢ǔ潭鹊幕毓椋悸堑焦倭沤准对谑父鍪兰椭欣刍闹诙嗟燃短厝ǎ似诠俳椎男灾屎颓阆颍Ω檬游傲礁龃似鸨朔牟ǚ逯酆稀C髑逡阎档酃贝暮笃冢倭琶亲魑持谓准叮缫言谥泄蟮厣细钜睹⒉豢啥×恕N乒倨范躺龅母髦值燃短厝ǎ?34',士大夫与胥吏、文臣与武将之间的身份性隔膜,都构成了“品位”因素。又比如说,“升衔留任”便是一种保障官僚品位的做法'135'。“兼衔”以加重官僚资望情况,也等于官位被用如“品位”了,例如总督例加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衔,巡抚例加兵部侍郎兼右副都御史衔'136',翰林官迁吏部侍郎例兼翰林院学士,还有加宫衔的恩典等等'137'。甚至官品本身都可以作为待遇、用作“品位”,如同“加若干品衔”之类做法所反映的那样'138'。这些情况,都大大遮掩了“阶职合一”所带来的那些“职位分等”亮色。
在理解这些波峰和波谷的时候,还应对如下两点加以考虑,以用作“加权”的评估因素。首先,官僚的等级特权可能两个方面:对君主权力的分割和对社会权益的占夺。专制独裁需要和理性行政需要,不允许官僚自我膨胀到妨害专制和行政的程度,但在官僚占夺社会权益上帝国统治者有可能网开一面,令君主与官僚“双赢”而听任社会萎缩和偏枯。因而官僚的“服务取向”和“自利取向”,不仅涉及君主与官僚之间的权势分割,也包含着官僚对社会的利益分割。人称宋王朝“恩逮于百官者惟恐其不足”,相应的则是“财取于万民者不留其有余”,说的就是这种情况。进而明清的官阶制度既体现了向“职位分等”的一定回归,从官僚那里回收的权势强化了皇帝专制;同时浩荡的皇恩依然保障品官以至缙绅地主的特权,这些特权大多是从社会方面分割而来的'139'。官僚的贪污侵渔,比起前朝来一点儿都不逊色。所以“有明一代,一方面官俸呈现下降趋势,以至低到历代所未有的水平,另方面大小官员的富有豪华却又达到了历代王朝未曾达到的高度”'140';明代仕宦阶级的生活,“可以用骄奢淫佚四字尽之”'141'。有时皇帝强悍专断而官僚唯唯诺诺,有时皇帝和和气气而士大夫意气风发,可不管怎样,“民不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则诛”。
其次,正如艾森斯塔得所指出,在官僚呈现“服务取向”之时,中上层官僚经常较低阶层,并疏离了他们由之而来的社会阶层和传统身份。而这正是秦与西汉的情况,其时的文吏群体,并没有显示出与哪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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