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鸡。我看见我娘哭了一晚就想通了,反正假装死了也是生不如死,不如来当兵,没准还能捞个前程。领名帖那天,他们全家都笑我要是上了战场肯定一见血就晕死过去。仍然只有我娘送我。我跟她说,就当我死了或者没生过我,多吃点,开心点,别饿瘦了。我心里想的却是等哪天,我立了功,我就要我娘也当诰命。要看着我娘在大娘面前扬眉吐气,然后我再无牵无挂地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你喜欢的事?”
“开一百家青楼!”鲁冰花乐滋滋地道。
南烛汗如雨下,道:“……你真是……有志气。”
不晓得他要真立了功还跑去开青楼,朝廷会不会直接派沐王灭了他。
“现在还多了个想头,我要买下通城城郊的百里湖。在湖心岛上修个楼。”鲁冰花道。
“然后开个大大的青楼?”南烛头也不抬地道,“这主意倒是不错,要是有谁家正室找来了,没有船连岛都上不了。只能隔着湖喊‘鲁冰花欸,还我家相公欸!不还的话我们就精卫填湖喽!’”
“扯淡,谁说一定得开青楼了!我是要给你啊。你不是喜欢荷花吗?”鲁冰花指指自己的鼻子又指指南烛从背囊里掏出来的小药丸子。这些药丸子也是二哥配制的。二哥很珍重这药,每配好两丸,定会拿给南烛一丸,“拿着防身。”二哥说。这些小药丸有种跟二哥一模一样的香味。闻着就觉得安心。
小不溜丢的药丸,看着不起眼,却十分可怕。带在身上,清香提神,驱散毒虫。药粉加上酒,吸入鼻子,人会迷魂忘事,少说迷糊上一盏茶时间,比蒙汗药快,比醉魂香不伤身子,醒后压根记不清施药时发生的事,是防身的法宝。南烛当时就是把这当成过体检时压箱底的镇山宝器。单吃可解毒。却不能多吃,也不能与其它药为伍。若与其它药为伍,有时候能有十分有趣的效用。
“你这药丸子个子不大却有股清甜的荷花香,香气还特别不俗。好东西,这要是卖成国去,王公贵胄绝对抢着要。”鲁冰花对吃喝玩乐的物品特别敏感。
“为何?”南烛茫然。
“咦?你不是看过挺多风俗书吗?你难道不知道成国皇族以莲花为尊?据说正儿八经的皇室子孙还自带不同的莲花香呢。”鲁冰花道。
“我家成国那本已经残缺不全,我只知道成国人不喜欢吃包子。不过,莲花香没什么奇怪啊,我二……我哥就有。就是特殊的体香吧。少见多怪。”南烛头都不抬。
“那你哥长得有你好看吗?要是有,没生在成国真是亏了,出人头地易如反掌啊。一不留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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