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只能先躲开。
她在犹豫。如果她闪开的话,身后的骊奴就死定了。
这匹没用的小母马骑起来还挺听话的,跟白毓也有些同病相怜。这种革命感情难能可贵,能保存还是保存的好。
可是骊奴似乎已经脚软了,完全不理会白毓打出的信号,只在原地发抖。
野猪已经冲到面前,白毓轻叹一声,转身让开,抽出随身佩剑。
奇迹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
骊奴身前忽然有五彩的光芒四处游蹿,野猪仿佛撞上了一栋软墙,在骊奴身前一公尺左右的地方忽然定住,一动也动不了。
白毓毫不客气地立刻上前补了一剑,从后肩直达心脏,然后立刻拔出。鲜血狂喷,野猪惨叫一声。轰然倒地。
大地震动了两下。
这头猪可真够壮的。
“我也变得可以杀猪不眨眼了呢。”
白毓一边哀悼自己逝去的善良,一边就着猪皮擦了擦剑,收了起来,然后疑惑地看着骊奴。
骊奴睁大无辜的双眼望着白毓。
白毓自言自语道:“我该不会无意中得到一只魔法宠物了吧。”
旁边一个声音回答:“我认为这不大可能。”
白毓循声望去,身边只有一个人,个子很高,身材消瘦,身穿意大利版黑色型精纺羊毛西装,配雪白的衬衣和暗红色的丝绸领带,足蹬老人头皮鞋。苍白的面孔棱角分明,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一头三七分黑发梳得一丝不苟,一副斯文败类的样子,双手插在衣袋里,面沉如水地看着白毓。
手冢国光!
上大学的时候,每个女生几乎都会用一个动漫人物做为自己的偶像。白毓不喜欢看《网球王子》,但这不妨碍她把手冢国光当成偶像。
她断言,这是一个只凭一张脸就可以走天下的男人。无论他是真的有料还是去当个骗子,一定都很吃得开。
果然,真人出现自己面前的时候,白毓不出所料地被煞到了。
别看这女人平时调戏帅哥很有一手,那是她没碰见自己真正的死穴。
其实白毓很挫。
她发现自己一直张着嘴巴,觉得很不雅,于是改成笑容,忽然又发现自己露出了门牙……
在她把自己的脸变成一团胶泥之前,对方终于开口了:
“休要害怕。”那人用手托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吾乃于吉。”
看着白毓那张已经呆掉的傻脸,他叹了口气,只能进一步解释:
“因为上次见面被我徒弟搞砸了,所以昨夜观星掐算,算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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