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的,估计是刚被母狗赶出门,看着可怜,杀了不忍心,放了又舍不得,便想着带出去,若哪户人家想养一条看家的狗,再适合不过了,若没人要就带回来,扔到森林里,把两根人参拿出来看了看又放回去,到底是不舍得再卖人参,用箩筐背着这些东西,把雷切尔裹的严严实实的,就出发了。
先把皮毛卖给了专收这类东西的店铺,野鸡拎到一个大些的酒店后面,果然就被老板留下了,只还有这条小豺狗,曾小俊有些后悔带了出来。
“掌柜的,您知不知道哪家想要看家狗?”曾小俊陪着笑脸问正在数钱的酒店老板。
那胖胖的老板抬眼瞄了一下,想到经常来吃饭的贵族少爷们有不少是喜欢养狗的,眯着眼睛问道:“什么狗?”
“我自己在山里捡的一只小豺狗,凶是凶了点儿,不过现在还小,养大了看家再好不过了……”曾小俊举着正龇牙咧嘴“呜呜”叫的小豺狗说道。
“狗给我,你在这儿等会儿。”老板伸手拎着那小豺狗的后颈皮,扭着胖胖的身子“咚咚”的上楼去了。
好大一会儿,才眉开眼笑的下来,小豺狗已经不在了,从袖子里摸出几个银币丢给曾小俊:“算你走运,今儿镇长家三公子在这儿吃饭,你那狗崽子入了三少爷的眼,这是三少爷赏的……”
曾小俊一咬牙,不去看掌柜的那张丑恶的嘴脸,拿着几个银币出了酒店,倒不是因为那掌柜的贪了自己的钱生气,实在是看不惯那恶心样子……
其实,几个银币算极多了,一贯大钱也就是一千个大子儿等于一个银币,一百个银币等于一个金币,再往上还有些宝石什么的,也算货币,只是很少有人直接拿出来用就是,普通中下贫民,一个月的花费也不过几百个大钱,还有更少的,曾小俊带出来的皮毛和几只野鸡,总共才得了两贯多带钱,还是这小豺狗得的钱多了……
曾小俊照旧找了上一次那个药店的坐堂大夫给雷切尔诊脉。
“看这脉象,这小孩儿已经是大好,以后也莫用药方子了,让他吃好些就成……”大夫晃着衣袖说道。
“真的!那他什么时候能醒?”曾小俊高兴的问道。
“这个、这个,恕老夫无能……”那大夫摇头说道。
曾小俊尽管失望,还是付了足够的诊费,道了谢。
剩下的就是买东西了,曾小俊顶着路人奇怪的眼神,背着一床棉被在集市里挤来挤去。
出了一家杂货铺,拿着一大袋盐和各种调味料,曾小俊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味,抬头在拐角处的一家小小的店铺里看到了一个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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