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就掉了一地。我帮他捡东西,然后递到他的手里,还悄悄的握了他一下,就像现在这样。”
叶梓楠怒道,“你说谁是小孩儿?”
辛朝歌笑了,“你看你,承认了吧。”
叶梓楠活像一个小炮仗,“谁承认了?我可什么都没说。”
“那我接着讲,”辛朝歌继续说道,“然后那个小孩儿就直勾勾的看了我一眼,长得真好看。当然了,我也知道我长得比较不错,魅力无边,很容易吸引人民群众的眼光。那个小孩儿特别羞涩的跟我说,‘这位先生,谢谢您了,真不好意思’。我实在是被那种发育未完全的声音吸引了,所以为了和他多走几步路,就谎称自己也要去他去的那个教学楼,其实我本来是要去图书馆的。”
叶梓楠对辛朝歌讥讽道,“见色忘正事,登徒子么你。”
“我是正经人,”辛朝歌严肃的澄清自己,“我那是第一次。然后我目送这那个小孩儿进了考场,自己又折回去,去了图书馆。那个小孩儿也是够讨厌的,居然一路上也不和我说句话,就知道自己闷着个头走路,整的我也不好意思开口,搞得自己像坏人。”
叶梓楠气哼哼的,“你才讨厌,你本来就像坏人,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
然后辛朝歌得意地笑道,“不过我不怕,因为我有侦探一样敏锐的眼睛,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他的文具袋上可写着自己的名字和学校班级呢,所以我什么重要的信息都知道。”
叶梓楠补充道,“那是一张便条纸,上面写着叶梓楠的归属地信息。”
“聪明,”辛朝歌赞赏道,然后松开了叶梓楠的手,只牵住他的一根手指,“叶梓楠,你这不也不傻吗。那你知不知道我在等你。”
“你等我干吗?”叶梓楠反问回去,“我又不认识你,我也没让你等。只因为我多看了你两眼吗?”
虽然故事过去了很多天,但是叶梓楠依然记得那人的模样,大概比自己高一拳的男人,阳刚帅气,英俊平和,剑眉薄唇,鼻子直挺,眼睛很有神,看自己的时候非常温柔和包容,那只手比自己的大,也很有力,干燥而温暖。
叶梓楠忘不了那种奇妙的碰撞的感觉,第一次如此友好而亲近的和同性陌生人的接触,竟这么令他震撼。
辛朝歌慢慢说道,“你既然嘴犟不肯说实话,我得站出来不是。我是同性恋,行了吧?我喜欢你啊,所以我要等你。那时候我上大三,其实本来我不想读研的,后来因为遇到了你,临时改变了计划,又开始争取保研。这样等我研究生毕业,你也就本科毕业了,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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