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称赞道:“甄公子真是气度过人。姑娘不妨说说看,只是恐怕难出‘卫秦’之右。”
清儿笑道:“《礼记》云:傲不可长,欲不可纵,志不可满,乐不可及。无论是习武从文,还是待人接物,傲长、纵欲、志满、行乐皆不可取,依我看,令郎可取名‘不可’,以作警醒。”
知府抚须斟酌道:“不可……叶不可,确实惊而不俗,对,惊而不俗!更好,更好啊!”
叶大侠犹豫道:“确实是个好名字,只是江湖中人讲究信誉,方才已经决定用甄公子之名,此时再改恐怕不妥……”
甄公子道:“叶大侠,不如让在下与这位姑娘再比试一次,这样既能保持公证,又不致使您食言,您意下如何?”
“好!”叶大侠满意道:“我们是习武之人,就比武如何?”
清儿为难道:“可是我并不会武功。可否由我的两位朋友代为比试?”
叶大侠沉思片刻,道:“完全由别人代劳恐怕有失公平,不如这样,你们各自可请两位帮手,我将这银佩饰挂在大堂之上,你们各自从两边几条房梁过去,摔下则退出,一炷香之内,你们谁先取得,谁胜出。”
众人觉得可行,于是在知府一声令下,双方开始争夺细花。正轩把清儿带上房梁之后便被人截住,只好将清儿放下与那人过招;浩轩见状上前护着清儿前行;眼看甄公子要到挂着银佩饰之处,浩轩忙过去阻止。幸好因为清儿不会武功,对方三人不把她放在眼里,使她得以慢慢扶着更高处的梁子慢慢前行。终于靠近拿银佩饰了,可是它被挂在大堂正中间,清儿够不着,浩轩与甄公子旗鼓相当难分高下,可怜正轩对付另外两个人,恐怕都难以分身过来助她一臂之力。清儿只能焦急的等着。正轩看见清儿着急,于是想赶快解决缠着自己的两人,出狠招一举把那两人横扫落地。谁想其中一人趁正轩不备抓住他的脚想拉他下去,正轩用力一甩腿,结果甩错了方向,那人正朝着正中悬挂的银佩饰飞去!
清儿心里一惊,心想再不动手就要输了,也不知哪儿来的勇气,伸手跳了出去,抓到佩饰后才想起,这要是摔下去,至少得断条腿吧?
甄公子眼尖,撇下浩轩迅速落下接住清儿,落地后,问:“你真这么喜欢这佩饰吗?”
清儿笑笑,说:“虽然很感激你救我,不过是我先拿到的,它属于我了。”
这么一折腾,已是黄昏,三人只好在顺德府暂住一宿。谁知在客栈又碰见甄公子,他拦住三人,道:“在下甄荀义,有事想拜托这位姑娘。”
清儿疑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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