脏,坐下来拍着桌子高叫:“快将吃的喝的每样送一份上来,我要赶路。”
小二用古怪的眼神打量着他,不冷不热地应道:“小店本小利薄,概不赊欠。”任天翔一拍桌子:“什么意思?怕我没钱?”小二傲慢地笑道:“客官确实不像有钱的主儿,所以还请先付钱,再吃饭。”
“混账东西,真是狗眼看人低。”任天翔气冲冲往怀中一摸,顿时僵在当场。此刻他才发现,自己与那农夫换衣时,腰带上的玉佩金饰、怀中的钱袋等等全都忘了取下来,除了在贴身衣衫内藏着的那块玉质残片,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没留下。现在自己一身破旧衣衫,确实不像是有钱的主儿,难怪小二要用这种眼光看自己了。
仔细搜遍全身上下,任天翔终于在最隐秘的裤袋中找到了一枚铜板。他刚掏出来,小二便冷笑着调侃道:“哟!客官居然还有整整一大枚开元通宝,可以买两张大饼或一碗面条,你是要大饼还是面条?”
任天翔仔细摩挲着手中的铜钱,第一次发觉钱是如此重要。有了钱自己就是人人巴结的豪门公子,没它就是人人鄙视的下贱乞丐。
“想好没有?是要面条还是大饼?”小二不耐烦地催促,只有一个铜板的顾客,实在不值得他伺候。“不,都不要!”任天翔说着从破衣衫上撕下一根布带,穿过铜板中间的方孔,然后将铜板仔细挂在项下。这是他身上唯一的钱,也是给予他启迪的钱,他暗下决心要永久保存。
“你他妈耍我是不是?”小二气得将抹布扔到桌上,“不吃就滚!爷的桌椅就是坐坐也要给钱。”任天翔宽容一笑,缓缓站起身来,拎上佩剑起身就走。虽然他不知道这是哪里,离长安城有多远,金耀扬会不会追上自己,但他还是毫不犹豫大步就走。任重远当年能白手起家打下偌大个义安堂,他相信自己也能。虽然身无一技之长,就连行走江湖最基本的武功也一窍不通,他依旧对自己充满了信心。
“喂,这位朋友,我看你随身带剑,也是江湖中人。行走江湖谁没有个急难,这里有两个馒头,拿去充饥吧。”邻桌有人在招呼。任天翔转头望去,就见几个风尘仆仆的汉子在望着自己,其中一个还将两个馒头递过来,粗豪的脸上满是诚恳。
“谢谢!”任天翔毫不犹豫接了过来,他不是因为耐不住饥饿,而是被那汉子脸上的表情打动,那是他在长安城众多豪门公子中从未见过的表情。那不是施舍,而是发自内心的同情和关切。
不敢坐那收钱的桌椅,他蹲到一旁将馒头慢慢掰开,一点点送入口中,仔细品味着食物在唇齿间渐渐化开的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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