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话,就得乖乖的给我卖命。
对大将军这种人而言,喝酒就有这种效果。
甚至可以说,喝酒就是为了这个效果。
他喝酒,甚至除了佯醉之外,还会脸红(要是不够红,他用内力“锔”红它!),这招在他年轻时成了要打动女孩(甚至女人)的“绝学”: ——一个喝酒会脸红的男子,还会奸到什么地步去!
于是,不知道他的奸,也只有让他“奸”了。
——当然,他手下也有不少精明能干的人,不见得都瞧不出大将军常玩和爱玩的这一套“玩意”;但他们既是精明能干,自然也懂得作出适当的反应,让这“游戏”可以继续“玩”下去,他自己自然也可“活”下去了。
大将军因为“身分上的许多不便”,所以很多时候要靠点酒意来激发“豪情”:很多话,是醉了之后才比较方便说的;万一说了和做了些可能要承担后果的话,他也大可以“酒后醉话”的现由,不必负什么责任。
所以,这种人在酒后的话,比他未喝酒前还清醒,喝了酒之后,只是更不负责任而已;这种人的醉话,事实上,比狗说的话还不如。狗至少还说狗话,但这种人却不说人话。 偏是这种人,决不少见,也绝不可小觑。
穿穿在说话。
他说的当然是人话。
他是一个很朴实的青年。他的脸很方正,但眼球很圆,也很亮。他所有的精华像都聚集到眼球里去了,又或者是他只用眼睛吸取一切精华。所以眼球越是灵,越是反映出他那张脸其他部位何等拘谨、忸怩以及憨直。
他一向爱做事,不爱说话。也许他只会做事,不会说话。世上既有会说话但不会做事的人,反过来也很平常。只不过,会说话但不会做事的人,要比会做事但不会说话的人占些便宜。但穿穿今晚却绝对不正常,他说很多很多的话,他说了很多很多他心里一直想说但没有说的话。
他平时没有喝酒,也不会喝酒,可是,他今晚看阿里在房里以陈年绍兴送嚼芝麻烧饼,他也过去咕噜咕噜的喝了数大口,然后,他开始喃喃、而后咕噜、之后忿愤、接着咆哮、并且大吼、而后低语、不久呢喃、最后终于不知所云的说了许多话: “都是那些有钱少爷,要害猫猫的。他们有的是钱,我?我有什么!”(阿里这时想到小刀,也想到冷血,当然也想到他自己。)
“猫猫变心了。她以前对我很好的,但那个有钱少爷一来了,什么、什么都完了。呜呜……”(他的哭声比我的好不了多少!)
“我绝对不能哭给她知道。猫猫会嫌我没志气,旁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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