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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和修真者比起来,这种敏锐的洞察力远远不如,而且虎王的眼神非常快的便收了回来,就是坐在风光旁边,没去观察车外的凌伶都没注意到。
风光轻吻了凌伶下,道:“你和虎王在这里等老子,十分钟之后,咱们回去吃饭!”风光的话显得很有自信,对付小流氓,要是再有什么麻烦的,那就丢人了。
凌伶很乖的点了点头,有些妒忌的看了一眼风光脖子上的金骷髅头,还了风光一个亲吻。看着这对狗男女的亲热,虎王突然想起了早死的那只总是春情勃发的母老虎,心里开始琢磨是不是回去之后,虎躯一震,再骗个母老虎回来。
推开车门,风光把受伤的左手揣在裤兜里,慢吞吞的走了下去。他的打扮张扬跋扈,他的眼神嚣张强横,一看便知来者不善。
虎王在车里看着风光挺的笔直的背影,眼神一扫,又一次不易察觉的看向了另一个方向。在那里,高高矮矮的站着一群人,仿佛无聊的小市民一样,正在一家超市的门口闲站着。
为首的一个,一袭白衣,是一个宛若女子的美丽男人,他的身材不高,身形也颇为削瘦,若不是平瘪的胸部,短短的头发,没人会把他当成男人。尤其是他一双笔直的双腿,和脖颈之间雪白的皮肤,更是让不少路过的男人双目放光。
他不紧不慢的嚼着口香糖,也在看着风光的背影,不时的扫视一下梦纳克楼顶的两个人。他的表情是淡然的,若是忽视了身份,给他换上一身女人的古装,绝对会有人把他和仙子牵扯到一起。
而他身后的人,脸上却不知收敛的满是骄傲,带着俯览众生的轻蔑,打量着来往的人,也打量着那个正缓步走着的笔直身影。
风光永远都像是电影台词里的那样,宛若漆黑夜里的萤火虫,无论什么时候都那么的引人注意,那么的拉风。收敛是一种做人的方式,但却不是属于男人的方式,男人就要勇于接受别人的注视,要勇于成为那只出头的鸟。
风光是这么认为的,也是这么做的。
看着那些正注视着他的流氓们,他喝道:“火牛那个傻B呢?叫他滚出来!”
“你***是谁啊!”不是所有人都认识风光这个S市新的第一红棍,也不是所有人都没有胆量。所以,一个穿着黑色皮马甲的家伙跳了出来,抖着胳膊上的蝎子纹身瞪着风光,手里青光闪闪的砍刀也比划来比划去。
劈手夺过砍刀,反手剁在了脸上。这就是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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