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悠然入内,留下老宋一个人开始收拾铺子准备打烊。
老宋家的大桌子前,老宋的老婆帮着店小二将一道道菜肴摆上,一边的小宋咬着指头眼巴巴瞧着桌子咽口水。男一号自小便好口腹之欲,来到了这大隋的乱世之后,这毛病非但没有改,更随着自己本事见长,这毛病也越来越严重了。也正是因为如此,虽然剑君能刻苦练剑,但是在能不吃苦的情况下,剑君却是保持着能吃多好就吃多好的作风。一方面,习惯使然,而另一方面,剑君却是要给别人这么一个印象。毕竟,有毛病,有习惯的人,在对手的眼中总是不如一丝不苟无懈可击的人来的有威胁。正如古语所言,无欲则刚。
摆好了菜,店小二又带走了午饭时的碗碟,老宋也已经收拾好了铺子来到了桌前。剑君不是哪种容不得别人的人,虽然这一桌子的菜是自己出钱,但是却也都是叫着老宋一家一起吃的。毕竟,剑君要扮演的只是一个喜好美食的饕客,而不是一个食量巨大的饭桶,所以,自己吃得饱吃的舒服便好,没必要自己一个人把这一桌十几道菜吃个干干净净,更没必要吃不了倒掉用浪费来显示自己的富有。
“啪!”一声轻响,吃饱了的剑君放下筷子,起身离席,身后自有正吃得眉开眼笑的老宋一家收拾饭桌。
回到房中,没有打坐练气,剑君琢磨着自己的作为会给别人带来什么样的印象,而若是后面与某些人矛盾激化,对方又会不会根据自己的毛病来设计自己。
“如此年轻有为的铁匠,想来会让人大开眼界吧?”轻声一笑,剑君仿佛恶作剧的孩子一般乐不可支,“可惜啊,长得不够帅,否则我不就成了大霹雳里那个帅到不讲理的名剑铸手金子陵了么?”
伸个懒腰,随即舒服地躺下身来,一手枕在脑后,一手拿起放在身边的铁尺在眼前把玩,剑君思绪又不由地飘了出去,“名剑铸手金子陵啊,那么等这把剑铸好之后起个什么名字好呢?沾血冰蛾?不行,我可没那本事,能让剑划破的伤口处的血液凝成冰蓝色的飞蛾漫天飞舞,也不能让伤口呈现出蛾形印记,还是不叫沾血冰蛾了吧。九天惊虹?不好,为了铸这把剑,金子陵连命都赔上了。风雅之狂?绝代之狂?潇洒之狂?还是缥缈之狂……”
“梆梆……”清脆的打更的梆子声打断了剑君的胡思乱想。轻轻放下手中的铁尺,凝神去听,老宋一家三口已经睡下,街道之上也已然人影渐稀,剑君一跃而起,换上夜行衣,背起傲笑红尘剑,穿窗而出。
这一次剑君的目的地是嵩山脚下的阳翟城。这阳翟城同样是历史悠久,剑君在从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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