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里还有一把刀。
尖刀。
他的右腿裤管特高,鲜血直冒。汩汩流着,他也不以为意。
他口里那块肉,就是这样给他割了来,现场生吃。
——敢情他睡到夜半,饿了,看见自己腿肉肥美,就割下一嚼了一块。
但粉肠可吓得眼绿耳屈鼻子歪:万一他真的禁不住饿疯了,对自己身上的肉也打起主意来,这还有命在!”
是以,“粉肠”对这号人物“置”而远之,并见查叫天也有外号作“叫天王”,于是也戏称他为“大胃王”。不过,吃归吃,就算大胃王饥不择食到了,你给他一粒蛋,他会连壳都一并儿吞到肚里去;你若予他一条香蕉,他也会连皮送入他口里边。
但他还是不吃人。
——宁吃自己的肉,也不伤害其他的人。
这对言氏夫妇而言,成了不赶逐此人的最大借口——同时,也是最完满的理由。
何况,除了太贪食之外,大胃王实在是一个很好的帮手。
他什么事都肯做、愿做、且不要报酬——
——除了给他顿好吃的之外。
司徒丙就不一样了。
他是无缘无故也撩是斗非,迫得人非要与他动手打架不可。
他好打——一天不打架,他仿佛就全身发痒,痒得无技可搂、无处可依。
对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