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他也对“洞房之珠”嫁一个男人就毁掉一名汉子而且也同时败坏了一帮一派一门一族的事早有所闻。
他也没意思要放过这等女子。
他要格杀这种“江湖败类”,打散“流氓军”的军心。
他将这种事“视同己任”。
——他天生的职责。
但除了这些理由之外,他更别具用心。
——什么用心?
那都是为了他的大敌。
叫天王!
他的大敌。
——他所作所为,一切都是为了对敌:
与查叫天为敌!
与“叫天王”这种人为敌,可真不容易,也给丝毫轻忽不得。
孙青霞本来的第一个方式是:
面对。
他要面对面,打击来敌。
所以他一出手就击杀烦恼大师。
敌人若要来袭,趁对方主力未坚,他就先把敌人打杀掉——就算万一打杀不了,至少也可以正面挫一挫敌方的锐气。让他们不敢猖狂,不致嚣张。
但敌方主力一旦凝聚、会合,他已打之不散,击之不溃。便只好采取第二个方式,那是:
那是且战且逃。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他冷,武林中人都晓得他做,大家郝知道他是个硬角色,而且谁都了解他一向目中无人。
对。
他冷。
他做。
更且目中无人。
——也就是自负。
但他并不傻。
也不笨。
更不蠢。
——打得过,自然就打;打不过,自然下会送死,能逃就逃。
避起锋锐,保存实力,再战江湖。
——反正,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十一年也不太晚,而一年半载也不算太早!
所以,俟他一旦发现“叫天王”已聚合了“大军”,高手如云,敌手太强,他身边又有顾碍(龙舌兰和小颜夕),他便立即走潜逃。
不便碰硬。
——碰得过,才碰;碰不过,偏去碰,这不叫勇,只叫送死。
是以他带同两个女子一齐逃遁。
可是他的性子:一向是好战,而不是爱逃的。
当他逃到一个“暂时安全”之处,“逃”,反而变成了一种“幌子”,他就用了第三个方式。
以退为进。
反守为攻!
他耍反咬敌手的“尾巴”。
——让敌人以为他胆怯,落荒而逃,不敢还手之际,他反过来,突然反扑,化整为一,逐一消耗掉敌手的助力,羽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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