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於这样的孤注一掷,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珍重。
并且郑重。
牧夜觉得今天白启的眼睛就和能吃了人一样盯著他,让他觉得自己的头皮都发麻,他居然不敢去看,生怕……
天,他看到了什麽?!
那一圈圈的纱布接下来,居然路出一片红肿的皮肤,正中心是两个字。
牧夜。
那是他的名字。
在下面还有几个小字──留在身边。
“我怕自己会忘记,”白启咳了一下,似乎有些沙哑,“所以我要用这样的方式告诉自己,这样,就算我忘记了,谁也不相信,我也会相信我自己──这是我自己弄得,虽然很难看,但是……”
白启笑了笑,用自己的下巴摩挲著他的头顶,“没关系,我不怕你忘记我,反正我会让你重新爱上我,现在,我也不害怕自己忘记了你了,你觉得这样的安排,怎麽样?”
“疯子……”牧夜深呼吸了好几下,才慢慢的讲这口气吐出来,“你这个疯子,我怎麽就会摊上你这麽一个小疯子……”
“看起来,”白启用鼻子蹭去他眼角边挂著的液体,“你不是很後悔的样子。”
“我……没有後悔,做任何事情,为了你……”
其实情人间的事情根本就不需要道理,会觉得不安都是因为你,从你这麽得到的以个眼神都足够我思量到脑力枯竭,却依旧没有後悔过会遇到你,爱上你。
说我傻瓜也好,说我疯子也好,别人不理解也好。
只要这个世上唯一的你是我的,让我的感情可以被妥帖安放不至粉身碎骨,那就是天大的幸福。
而说到底,最大的幸运,也不过自己爱的人,也恰好爱著自己,
时间这麽长,世界这麽大,我们没有错过一刻一时,一毫一厘的遇见,就是奇迹。
能牵到你的手,就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
如果做什麽都要付出代价,那麽为了这样的奇迹,又是什麽代价不值得花费呢?
牧夜只记得白启在一次次填满自己时耳朵边上缠绵的细语,和火热的身体正相反,和激烈的动作正相反,和滴下来咸涩的汗水正相反。
那是甜美的,温柔的,隽永的语言,如同极致的细丝,将他不安的心一层层轻柔的包裹起来。
爱你,我爱你,就算有一天,你或我都忘记,我的心跳也会记得有那麽一个人,曾经和著我的心跳一起过。
然後,我会倾听者心的声音,找到你,重新牵起你的手。
牧夜总觉得白启虽然不爱说话,却总是知道什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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