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儿子总是好的,即使花心、即使强奸大嫂也是好的;可儿媳是外人,即使被强奸也是她诱惑的,肯定是她不对,死了也可以不用理。
然而,他在此刻,面对着所谓“抢了自己弟弟身体的魂魄”,他却怎么也下不了手。
不是因为那里面还有温乐沣,而是那凄惨的呼唤引发了他藏在内心深处的秘密。在他眼中,现在正在凄惨呼唤的那个人,已经不是“别人的躯体”而已,而是一直被他压在记忆最深处,一直拒绝去回忆的东西。
哥!
你抓住我!
哥!
跑呀!
哥!
你抓住我!
哥!
抓住呀!
人为了自己认为重要的人,什么都能做。比如即使死去也坚持要嫁给丈夫;比如为了自己已死的弟弟,去活生生弄死别人家的孩子。
人为了自己,同样什么都能做。比如为了一己私愤,不仅杀了罪魁祸首,连无辜者也杀;或比如为了自己能活着,也能放开刚才还发誓绝不松开的手指。
为了这样的目的,若是需要“别人”为此做出牺牲,那必定是爽快的,毫不犹豫的。即使有犹豫,也不会是因为顾虑到别人受到伤害的心情,而是害怕自己的罪恶感。
人就是如此自私,人不自私,又怎能将别的东西当作食物,把其他的生灵作为自己活下去的能量?所以说,人若是不自私,就没有活下去的资本,也正是如此,人才能从远古时代繁衍到现在。
自私是本能,但,人不能只靠本能活着。
温乐源看着那个大哭的身体,有些不知所措。
其实他明白,这具身体的主人早就没有意识了,在多年灵魂与灵魂的消磨中,那个五岁孩子的意识,早已消磨得几乎只剩渣滓,现在表露出来的,不过是他印象最深时候的最后记忆,是他曾经活着,现在只剩部分在活着的唯一证据。
温乐源二十年前杀了他一次,二十年后,他正在杀他第二次。
温乐源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不是在后悔,从有记忆以来他最后悔的只有一次,却不是杀了这孩子的一次。
可现在他的心像被什么东西揪住了一样,那孩子每叫一声“妈妈”,每诉说一次“好疼”,他就会想起被他包在床单里,那张苍白而消瘦的小脸。
这孩子是他杀的。
确实是。
他为了让没有身体的乐沣复活,已经什么都不顾了,要救他,即使代价是一条命,只要不是乐沣的命就行!
所以在十岁那年,他害了两个人,夺走了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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