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有了一个十岁大的儿子。
说真的,现在的朗朗对于兽人和非兽人什么的都没有什么太直观的认知——除了兽人比非兽人要高大健壮得多,好像也没什么奇怪的地方。
“早上好,林朗。”尼克斯有些不太习惯地说出了朗朗的名字,然后加快了剥皮的动作。
还好这个时候玛洛恰到时间地出来打破有些尴尬的气氛了:“朗朗?你起来得好早!正好,我洗了一些大青果,脆脆的,很好吃的。”
朗朗一看,虽然比自己印象中大了一圈不止,但这长相……不是苹果吗?
又看见玛洛期待的目光,朗朗有些羞涩地笑了笑,挑了一个相对比较小的果子“咔嚓”咬了一口。脆脆甜甜的,还带着一点儿点儿爽口的酸,还有饱满而清香的汁水,仿佛连整个口腔都清爽了起来:“谢谢你,好好吃。”
“是吧?我们非兽人早上都不喜欢吃烤肉的,我又想你昨晚上没吃多少,所以我就让尼克斯去摘了一些回来。别客气,这个还有很多呢,我去叫雷希那个懒虫起床。”
玛洛又风风火火地塞了一个最大的大青果给朗朗,然后将洗出来的、用竹篮装好的大青果放到一边,走到雷希的房间去了。
朗朗继续咬着大青果,听到玛洛“雷希你太懒了怎么还不起来”的声音,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飞速地闪过一丝羡慕和落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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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早饭,几人就准备出发去了——虽然这个村子距离桑穆镇不远,可是如果有兽人帮忙的话,一个上午还是能够赶到的。
让人,如果是让非兽人来的话,除非有速度类的魔法,否则是绝对不行的。
雷希是变身成狼人的魔法,而玛洛则是厨房类的魔法——不得不说,虽然并不怎么威风,但的确很好用。至少打扫那些油腻腻的餐具和烹饪的时候要方便多了。
加上朗朗,一共有三个非兽人。
就算尼克斯再怎么强壮也不可能驮三个非兽人——估计那些兽人们羡慕嫉妒恨的眼光就足够淹没尼克斯了。
正巧,他们在商量如何分配的时候,一个温和的声音响了起来:“尼克斯叔叔,玛洛叔叔,你们是要去桑穆镇赶集吗?……雷希也要一起去吗?”
朗朗循着声音望去,声音的主人是一个英俊的兽人,看起来很年轻,大概十六七岁的样子,但很明显,他的身高已经足够让朗朗将下巴和脖子拉成一个近一百五十度的角了——好高啊,自己以后也能长这么高吗?
这个兽人说着话的时候,眼神就往正在和朗朗咬耳朵的雷希身上飘过去。在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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