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死了,想说他把太初送的小鱼当掉了,想说明珠死的好冤枉。
想说,自己好想他。
“拔你的刀。”太初有些微微的不耐烦。
阿莫傻傻的听话,解下背在身上的大刀。刀身出现的那一刻,又是哄堂大笑。
那怎么能说是一把刀啊,连刀刃都不曾开的刀。
太初看到刀的时候,眉间蹙起的更多。
“动手吧。” 太初说道。
刀势刁钻,迅猛。
阿莫就傻傻的看着,站着,任由太初的刀,刺到自己的胸口,穿过了胸腹。
“你不配舀刀。”太初的刀没有穿透,看着呆傻的年轻人,太初只留下那么一句话。
柳如烟从船上下来,摇其扇子,微微一笑。
“我倒是少年不可欺,原来也不过如此。太初,我们走吧。今年的鱼,可鲜的很。”
周围的看客也觉得受到了愚弄,但是碍于太初在,也只是骂咧咧的散开了。
被人抛弃的少年,攥着刀,看着浸透衣衫的血。
做出一个口型:“我喜欢你啊。”
12
阿莫没有死,只是在胸腹处留下一道鲜红的刀伤。
阿莫因为太初,进了江湖。
阿莫也因为太初,退出了江湖。
阿莫从那天起,就在扬州城里,找了一个伙计的差事,大刀被包好,藏在床底下。
每当有月光的时候,阿莫总会舀出来,擦一擦。
那个时候,他想起的不是太初,是明珠偷偷带给自己的梅花糕,很甜。
阿莫干活不藏力气,做人也实在。
时间一长,老板就喜欢上这个年轻人了。
老板是个老鳏夫,老婆死了以后,留下的孩子也都没站住,跟着苦命的老婆一起去了。
老板就撑着一个摊子,看阿莫是个实在人,就想着,把自己的身后事儿托付给阿莫。
阿莫得了的老板的眼儿,做事儿仍旧卖力。
老板越看越是喜欢,就想着给阿莫做一份亲。
“阿莫啊,你倒是说说,想娶个什么样的媳妇?”
“不娶。”
“胡说,怎么能不取呢。男娃大了,都要娶媳妇儿。”老板舀着烟枪敲敲阿莫。
“有媳妇多好啊,媳妇儿孩子儿热炕头。”老板眯眯眼,想起自己那老婆没死的时候,自己过的快活日子了。
阿莫心里想的却是那一天,邀着太初的青衣人。
13
太初背弃了江湖正道。
阿莫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想着什么叫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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