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没办法了,你只能卖身还债了。”刚好自己手上的艺人跳槽了,妖怪嘛,至少脸蛋上绝对有优势。
“卖身?”这人真的好恐怖,树也是有尊严的,他可不是一棵会随便卖身的树:“我不当小倌的。”
要是这人真打算卖它进妓院的话,我只能不负责任的落跑了,太欺负树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你小子是多少年没来人间了?”还小倌呢!这是多少年前的称呼了,现在都叫MB了。
“我算算!一千零三年吧。”
好吧,看来这是一只土包子妖怪,签了以后得好好j□j一番才能带出去。
在齐心的忽悠下,陶素同意成为明星赚钱还债。就这样,齐心付出了一辆新车的代价,成果拐带了品种不明的千年妖怪一只。
对于这笔刚成交的买卖,齐心还是比较满意的。从能够被自己成功拐带这点来看,这只傻妖怪的本性绝对是纯良。老实说,妖怪弄坏人类的东西,居然愿意照价赔偿损失的,这绝对是古今第一只,至少他以前听都没听说过!
品行纯良,还自带强大的妖怪属性。好好培养一下,就算成不了大神,怎么着也能混成个小粉红。
齐心之所有如此有信心,绝对是有理有据的。
这家伙的属性既然是妖怪,自然有着其种族的先天性优势。
首先,就是他那副逆天的长相,这绝对是他最大的优势。作为靠形象吃饭的明星,脸可谓是最重要的。而妖怪比人长的漂亮,已经连他这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都知道的常识。可不是,人家用的是幻化,比什么国家的整形技术都来的先进,还能保证绝对没有后遗症,这能放在一起比吗?
第二,就是他那惊人的体力了。还是那句话,妖怪嘛?当然比一般人经得起折腾了。什么时差啦,连续赶场啦,完全不用担心他会身体吃不消,听说他们修炼的时候都是全年无休的。可以随便折腾的艺人,可是经纪人的大爱!
最后一点,更是只有他才有的优势。那就是自带的完美身手,只要好好控制一下力道,不管多危险的动作都可以完全不用替身的。话说,哪个替身有他本人,不对本妖厉害?
如此天生就是明星料的妖居然落到了自己手中,要是不能弄出个大神来,简直没天理。
不过,你把个妖精弄来当明星,真有考虑过天理这种东西的存在么?你也不怕来天雷的时候被误劈。
面对如此美好的未来,齐心却忽然患得患失起来。这么好的事情怎么会就落到了自己头上,不过到头来空欢喜一场吧!
这个念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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