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势。他兴趣广泛,上中学时开始研究群论和图论,12岁那年又迷上了费马大定理的高等证明,曾经五次跑到普林斯顿大学试图找Andrew Wiles【注2】讨论。
因此高中结束的时候,全家人都以为他已经把普林斯顿当成心目中的圣殿了,没想到在纷至迭来的录取通知书里面他还是选择了MIT。后来每当有同学问起这个的时候,Torran都一推眼镜,郑重其事,“我爱Matt Damon【注3】,我喜欢《心灵捕手》。我不是什么天才,我的选择跟你一样。”
这听起来有点像今天的凡客体,然而实际上逻辑混乱无比,所以说理论数学家的思维你伤不起。
据白玉堂后来的分析,Torran跟大多数的MIT科学宅男一样,在内心深处对着学校对门那些左拥右抱的哈佛文科男们各种羡慕嫉妒恨,所以从哈佛英文系辍学投奔了好莱坞的影星Matt Damon那简直就是弃暗投明的化身。另外在剧本里,同时身兼剧作者的Damon将原本发生在哈佛的故事创意改成了在MIT,然后在剧中还加入了大量清洁工天才戏弄哈佛聪明学生的段子。种种地下党般的壮举都使得Torran对他大加赞赏,以至于忽略了电影结局中,出身卑微桀骜不驯的天才少年,在解开心结正视自我之后,依然放弃了MIT教授的推荐录取,驾着小破车去追回富有家庭出身的哈佛女友。白玉堂对Torran这样的美国阿Q行为十分鄙视,并且将这个现象定义为选择性失明。
“嘿,你后来怎么选择了MIT啊?干嘛不去普林斯顿,还有机会听wiles的课”,刚认识的例行程序都是互相介绍成长史,白玉堂嚼着薯条,一边写着草稿上的式子,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跟餐桌对面的Torran聊着。
身兼数学系的优秀学生和科幻小说爱好者双重身份,Torran放弃了长期以来的官方标准答案,给了他一个逻辑合理而时空错乱的结果,“如果不选择MIT,我不会认识你了。”
白玉堂想了想,然后给出来一个更加错乱的回应。“你还是会认识我的,当我们在ICM【国际数学家大会】中见面的时候。”
两个人对视一笑,分别露出了八颗小白牙。基于之前的时空错乱的对话,两个人接下来用了三天的时间讨论霍金的《时间简史》和爱因斯坦的虫洞理论,一路扯到了《接触未来》【美国著名科幻小说及同名电影】和当时的科学界热点丁肇中的反物质探测计划,争得面红耳赤。
然而一年后白玉堂转入计算机系,很长一段时间里,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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