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的,但是这会儿的功夫,他却发现自己一点儿也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自然,他只是努力地跟在那只兔子后面,跟它穿过整个庭院,最后在踩着走过堪称“高跟鞋杀手”的鹅卵石道路上,罗修两腿发酸,颤抖着腿,看着出现在自己面前的那长长的阶梯——
那往下的阶梯像是用汉白玉雕刻而成的,朦朦胧胧的、不知道从哪儿泛起的烟雾与光芒之下,它蜿蜒向下,一点儿也看不见尽头。
兔子邦尼一个跨步往下蹦跶了两三阶,然后它回过头来,不耐烦地看着罗修——就好像在它的眼里,世界上所有的生物都能像它这样蹦跶着跳下来似的。
“我们这是要去哪儿,邦尼先生?”
“你为什么不叫我‘哈尼’,”兔子捏着怀表一脸天真地问,“我说过你可以这么叫我。”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英语不好就不要乱给自己起英文名。
最可耻的是这家伙还非要一脸天真地叫人家这么叫他。
“我觉得‘邦尼’这名字真不错,”罗修顾左右而言他,“说起来,我们这到底是要去哪儿?”
“去你该去的地方,不过到达那个地方,必须从这个台阶走下去,那个地方在最底层,接近伊甸——噢噢噢噢呸呸呸该死——接近一个花园的地方,你不能展开自己的翅膀,否则用飞的其实会更快——噢噢噢噢,呸呸呸,该死!”兔子碎碎念着,他仿佛意识到自己似乎说到了什么不可说的东西,它看上去十分恼火地猛地闭上了自己的嘴,在眼前的黑发年轻人发觉什么不对之前,它重新换上了不耐烦的语气——
“你到底要不要来?”
“来。”
罗修刷刷两下利落地脱下了自己脚上的高跟长靴。
“这可真粗鲁,爱丽丝。”兔子先生嘲笑道,“被他们看见你这幅模样,那些人会被吓得晕倒过去的。”
“用不着你管。”
罗修翻了个白眼,一点儿也不在乎兔子口中说的“那些人”是谁——如果答案是那些站在礼堂里盛装打扮的人,罗修会庆幸自己问都没问。
黑发年轻人犹豫了下还是将那双靴子拎在了手上,他赤着脚踩在这白色的阶梯之上,那冰凉的感觉让他觉得很舒服,当双脚平平地接触地面,他就觉得自己终于回到了人类世界似的那么愉快,他学着兔子之前的模样往下灵活地蹦跶了几个台阶,然后在比兔子更加下方的地方停下,回过头,有些得意地挑眉看着